“您好,您驾驶的是摩托车,按照相关规定后排乘客也应该佩戴头盔。”
7月9日,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延庆公安分局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早上9时,记者跟随交警来到妫水南街东关路口,往来的车辆行人川流不息,绝大部分车主和市民都能按照交通法规有序通行,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存在。
骑行电动自行车带人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重点对非机动车逆行、骑车带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据悉,当天检查中,共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20余起,主要包括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带人、摩托车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逆行等。民警现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阻,对违法行为警告处罚3起,并向过往市民讲解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提示大家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要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出行安全。
电动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