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如光 桃李芬芳——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教官代表从教感悟
2024-09-10 10:38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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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金秋送爽、硕果盈枝的美好季节,我们即将迎来第40个教师节。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检察教师是检察教育培训最宝贵的财富。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教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践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的要求,积极活跃在检察教育培训三尺讲台上,发挥着思想引领、理念传承、知识传导、技能传授的重要作用,为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躬耕教坛、默默奉献!我们特邀部分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教师代表分享他们“从教笃行、强检有我”的体会和感悟,同时向所有辛勤耕耘在北京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一线的检察教官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美好的节日祝福!

叶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最高检第九批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巡讲支教讲师团讲师、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批检察教官,担任两届全国公诉人大赛北京队教练,曾获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先后办理了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各级检察机关讲授庭审讯问技巧、询问(诘问)技巧、法律文书写作技巧、法庭辩论及金融犯罪案件审查实务等课程。

时光不语自清浅

自2016年开始,我有幸以一名检察官的身份,先后兼任过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北京检察教官、全国巡讲支教讲师、公诉人竞赛带队教练以及部分高校的实务教师等老师身份,让我从各个层面深入体会检察机关独特的“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培训实践,受益匪浅。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陶行知先生说,要想给人一碗水,自己要有一桶水。不学则不能教,检察教官的经历让我始终有一种“本领恐慌”,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和能力,鞭策我不敢懈怠,不断前行。面对公诉业务能力和个人素养已臻全市乃至全国顶尖的选手们,面对深耕刑检业务多年的资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们,我从未敢称自己是老师。每次接到任务后,我思考最多的,是我能为他们提供些什么,公诉人才究竟应该如何培养,刑检队伍素能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但苦苦追索至今,依然没有完美的答案或方案。

无论是哪一类、哪一次培训,相对业务技能的提升,我更希望在这一段段难能可贵的、艰难但向上的时光里,让参与的每一个人都能享受过程,找到属于自己的节奏,找到自我价值、幸福体验与职业追求的连结点、契合点。而我自己,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磨砺、升华。

时光从来不语,但却回答了所有。

刘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2021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首批“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师资。著有《检察再出发》《法治无禁区》《司法观》《法律职业的选择》《司法的趋势》《司法的长期主义》《认罪认罚50讲》《轻罪治理50讲》等十余部个人专著。

长期主义的力量

担任检察教官以来,我除了在全市检察机关新入职人员培训班、员额检察官任职培训班、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授课外,还曾先后受邀在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高级研修班,全军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培训班,全国公安机关刑事业务培训班,全国法院检察院同堂培训班,河北、江苏、广东、海南等省级检察机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围绕刑事检察相关内容授课。

在这个过程中,我有一些比较强烈的感受。那就是,没有一步到位的成长,任何真正的成长必要费一番苦功,因此我坚定地相信长期主义的力量。一是知识积累需要长期主义。只有能够随时调用的知识才算是自己的知识。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点滴积累,将点滴知识不断体系化。而教学的过程其实是知识加速体系化的过程,也就是输出其实是一种更好的输入。所以这几年教下来,收获最大的还是自己。二是理念转变需要长期主义。理念需要传导,更需要感受和体会,需要我们有一颗法律人的同理心。而这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将理念不断转化为习惯、方法和思维方式,才能在行动中成为自觉。三是能力提升需要长期主义。教学只是一种启发,真正的成长还要靠日常的磨练。我一直认为压力才是最好的老师。瞩目、期待、关注所支撑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让我们有动力成为更好的自己。

张文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从检十八年来,先后在基层院和分院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多次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曾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首都最美巾帼奋斗者、北京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优秀检察官及优秀出庭检察官等称号;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重罪检察人才库等。兼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官、北京市检察教官。为全国各地刑事检察业务骨干讲授“法庭讯问”“法庭辩论”“证据审查”等刑检实务课程,讲授课程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精品课程;曾受邀在北京大学等高校授课。

唯信仰与热爱不可辜负

刑事检察是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一线检察官,很荣幸担任检察教官十余年,切实感受到了以师带徒、教学相长、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一是养成了总结提升的专业习惯。素质能力是检察人员的立身之本。十余年来,我以实训为主,设计课程十余种。每次开发新课程,都会自问“大家需要什么?我能给大家讲什么?怎样让大家听进去?”带着这三问,我将挖掘实践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炼升华专业技能,贯穿我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二是形成了自我警醒的专业素养。我在设计课程时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和职业道德融入授课内容;将《检察官法》第五条“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规定作为专业技能的核心。随着一次次授课,恪守职业道德、高质效办案同样也是我的座右铭。三是收获了检察官们的战斗友谊。课堂上智慧火花的碰撞,课堂下兴致勃勃地交流,我们共同的名字叫检察官,共同的心愿是办好每一个案件,在交流碰撞中,将天南海北的办案经验汇集到一起,大家在互相信任、支持、鼓励中收获满满。

因此,我很珍惜每一次授课,犹记得第一次上方寸台讲授“公诉人出庭讯问实务”,反复研究教学方案、模拟推演课堂情形;犹记得怀胎已近十月,依然站立授课三学时……

唯信仰与热爱不可辜负,我将继续坚守客观公正之立场,热爱检察官职业,牢记传承之职责,不怕路漫漫之修远,不断勇往直前!

周媛媛,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先后荣获“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全国公诉标兵”“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人才库。长期深耕刑事检察领域,承办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注重调查研究,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人民检察》等发表多篇调研文章。善于总结提升,开发课程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先后担任第四期全国精品课程讲师、第十批西部巡讲教师,深入基层讲授检察实务。

检校携手共进 推动双向奔赴

有幸参加最高检“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以一名检察教师的身份走进大学课堂,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学子们共话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面貌,畅谈检察办案中的思考。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也是一次检察与高校、理论与实务的双向奔赴之旅。

讲好检察故事,展现检察新风貌、传播检察新理念。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源头活水”,青年学子们肩负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光荣使命。授课中结合热播剧中检察机关的荧幕形象,围绕“你眼中的检察机关”的话题讨论,引领同学们重新认识荧幕之外的检察机关,介绍了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布局,结合典型案事例讲述新时代检察机关如何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进一步加深同学们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认知、认同。

坚持教学相长,深化检校合作、助推双向奔赴。在交流分享过程中,通过介绍案件审查的法律适用规则、证据审查要领、司法价值判断,分享检察办案中的亲历性认知和思考,以典型案事例演绎如何在办案中将“书本中的法”转化成“行动中的法”,让同学们学会从实务的视角分析、解决问题,身临其境地感受检察办案的日常点滴。此次授课,对我来说,是一次系统梳理、总结提升的过程,同时,以此为契机,也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高校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在授课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高校师生对检察工作的关切,也收到许多青年学子对新时代检察机关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提供了有益参考。

李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2007年7月进入海淀区检察院工作,办理刑事案件3000余件。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础理论研究优秀调研成果”“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首都劳动奖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等荣誉,入选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库成员。担任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教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讲师团成员。两次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西部巡讲团”,前往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巡讲授课。已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篇。

在交流分享中收获

于互鉴思考中成长

作为一名多年来工作在基层检察院刑检一线的检察官,要感谢检察教官这一平台提供的挑战自我、教学相长、分享交流的机会。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案件量大、工作强度高、创新举措多的工作环境,促使自己对检察工作、对法学研究、对法律人生有了更多思考,而成为一名检察教官,两次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西部巡讲团”,前往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巡讲授课,则最大程度上激发并实现了我交流学习、分享互鉴的愿望。

两次前往新疆地区检察机关巡讲,在教学相长中,自己也得到了更多教育与启发,收获良多,深受触动甚至是感动的瞬间历历在目。2019年,我第一次参加巡讲,首站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简称克州)检察机关。克州地广人稀,水资源不足,边境线漫长,条件艰苦,我被当地检察人讲政治、讲奉献、顾大局的精神感动。2023年,我前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巡讲,触摸到生产建设兵团在戈壁滩上建设、发展的壮阔历史,为兵团选址时秉持“不与民争利”原则,扎根于“风头水尾、沙漠边沿”的奉献担当精神所震撼。两次巡讲中,新疆检察同仁扎根奉献、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豁达开朗、看淡个人利益的人生态度,让我在感动、震撼之余,深受鼓舞,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也产生重要影响。

多年的授课经历,让我深刻感受到教学互鉴、分享交流的意义与快乐。再次感谢检察教官这一平台与品牌!


作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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