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主汛期来临,这些提示关乎每个人的财产与安全
2026-07-10 22:32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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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汛期来临,为确保大家安心安全度汛,我们结合汛期常见隐患场景,整理出这份超全防汛普法指南,帮大家厘清汛期的合法义务、违规后果,掌握避险自救知识,自觉规避风险、配合防汛工作,一起守护自己和家园的安全。

在河道倾倒垃圾、搭建构筑物阻碍行洪有什么法律后果?

法官解析

河道属于行洪通道,私设阻水物需自行清除,拒不清理将被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并处罚款;造成灾害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追究刑责。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收到撤离、封路等防汛通知拒不配合会被处罚吗?

法官解析

从危险地点撤离、封闭特定路段道路等通知,是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具有强制力的决定和命令。拒不配合的行为,首先触犯的是行政管理秩序,将面临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在网络上编造、转发不实汛情有什么后果?

法官解析

不实汛情易引发群众恐慌;应急、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将投入大量精力核查;如经核查为不实信息还要进行辟谣。该行为非法抢占公共管理及应急资源,干扰防汛统一调度,属于防汛期间可能会被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市民应维护网络清朗,从权威渠道获取防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勿为博取流量拼接旧视频、杜撰灾情发布网络。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阻拦抢险车辆、阻挠防汛人员开展救援如何追责?

法官解析

设置路障拦截抢险车辆、围堵、辱骂工作人员,会受到治安处罚;若使用推搡、殴打等暴力、威胁手段阻挠救援,延误抢险、造成险情扩大,将构成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一条:阻碍、威胁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雨涉水行驶引发车辆故障,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法官解析

现行车损险包含涉水保障,车辆停放被淹、正常遇积水熄火造成的泡水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付。但车辆涉水熄火后强行二次打火,人为加重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可拒赔该部分损失;或是明知路段积水严重仍强行冒险涉水,保险公司也可拒赔。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在此提示大家:

1. 雨天行车遇积水熄火,立刻断电、切勿二次点火,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2. 现场多角度拍摄水位线、车辆全景、车牌、受损部位,留存视频证据;

3. 48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等待拖车专业施救,不要自行启动检修。

大风导致广告牌、树木等倾倒砸伤人、砸坏车辆,责任如何划分?

法官解析

阳台花盆、空调外机等私人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小区外墙广告牌、绿化树木倒伏伤人,物业、管护单位无法证明已提前加固、排查隐患,需承担赔偿责任。在汛期,居民作为物品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尽到合理保管和风险防范义务:及时将阳台的花盆、杂物等搁置物移入室内安全位置,检查空调外机等外墙附着物是否牢固,发现松动应及时维修加固。物业公司也应当对共用外墙、广告牌等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并在收到气象预警后及时提醒业主做好防范。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暴雨地下车库积水,停放车辆被淹物业公司需要赔偿吗?

法官解析

地下车库属于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物业公司负有法定的管理义务,判断物业是否需要赔偿,核心在于审查其是否存在过错。物业未提前疏通排水管网、未储备防汛沙袋、收到暴雨预警未通知业主挪车、未及时封闭车库,存在管理过错,应当赔偿车辆损失;物业已全面落实防汛举措,极端暴雨属于不可抗力,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洪水冲走他人财物,捡到后私自占有、拒不归还,有什么法律后果?

法官解析

洪水冲失物品属于遗失物,拾得人必须返还或上交公安;私自扣留拒不归还需承担返还、赔偿民事责任,财物价值数额较大还可能构成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防汛救灾,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责任人。主汛期风险无处不在,很多罚款、追责、赔偿的后果,往往都源于一时的疏忽和侥幸。希望大家摒弃麻痹大意的心态,认真学好这份防汛法律常识,守住安全底线、不碰法律红线。主动配合防汛工作,做好居家、出行、财产防护,邻里同心、全员尽责,一起携手筑牢防汛安全屏障,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供稿:北京密云法院

编辑:孙浩淼 任优优

审核: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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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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