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
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问题
也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据北京市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消息,通州区梨园镇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埋下的安全隐患,启动有奖举报机制。
开通举报热线电话,让群众随时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提高消防安全动态管控能力。
不少市民反映,很多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违规充电的现象时有发生,社区工作人员只能进行劝导,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
梨园镇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在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拎回家充电,极有可能会因电池故障而引发火灾或者爆炸,严重的话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电动自行车绝不允许进楼入户,鼓励群众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实施奖励。
梨园镇发布的《关于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隐患举报奖励的公告》中,明确了举报范围为在全镇建筑的首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同时,奖励机制也明确了举报时限、举报途径、核实办法、处理办法和奖励办法。据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元的奖励。
此外,奖励机制还要求,举报人须以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以便核实相关情况,不提供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的视为放弃奖励;
举报内容应提供被举报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包括时间,详细地址,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基本情况,车牌号码等;
举报人必须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并且应当是正在发生或者正在进行的行为,对于到场核实时与举报内容不符的或者相关行为当时已经结束的,不予奖励;
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报复性举报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同一违法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的,只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对于被举报违规行为的处理,奖励机制分为了三种情况:
一是,对于经劝阻积极配合,当场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免于处罚。
二是,对于在建筑的首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屡教不改或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由镇防火安全委员会移交区消防救援支队,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或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是,对于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行为,经劝阻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由镇防火安全委员会移交区消防救援支队,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或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内容综合自北京发布、北京日报
编辑 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