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至7月21日,北京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淀区开展了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2月21日向海淀区正式反馈督察报告。
海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淀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制定《海淀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首都战略定位和海淀区域功能定位,从严从实抓好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动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美丽海淀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以实际工作成效更好服务保障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有效提升“四个服务”水平,为高水平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整改方案》提出,坚持“政治引领、从严整改、标本兼治、系统观念”的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确保2023年底前,25项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督察组交办的107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到位。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销号工作,PM2.5年均浓度达到北京市考核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南沙河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目标要求,消除劣V类水体;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7%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定向好。
针对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海淀区梳理确定25项整改任务,制定了《<海淀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
在坚决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海淀区举一反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了五项主要措施:一是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严格监督考核问责,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作用,高水准推进“两区”建设。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聚焦“三大领域”,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围绕“三水统筹”,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紧盯“三地共管”,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四是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严格把控信访案件办结标准,确保措施见成效、问题不反弹。五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推进城市大脑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动科技赋能提质增效。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还明确了四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淀区整改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二是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察整改任务。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围绕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进一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四是及时公开信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办理及查处问责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海淀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以“严”的基调守护绿水青山,全面加强和提升海淀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