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昌平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光彤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审查批准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朱光彤向接受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接受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朱光彤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保障权力机关建设、推进工作机关建设、规范代表机关建设,进一步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要求,以只争朝夕的奋斗姿态、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把创造性开展工作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扎实推动全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奋力谱写昌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贡献人大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前,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长永、赵海英、白向军、史佑民、张强斌和26名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郭清尧、区人民法院院长周瑞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华伟列席会议。
附: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2月17日,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马源洪为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天通苑南街道工委主任;
任命张晓鹏为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赵云龙为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工作室主任;
任命双玉娥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张彦辉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七家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七家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尤文静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戍环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七家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笑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杰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磊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卢志成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天通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波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田雅娟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南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陆婧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七家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庆海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天通苑南街道工委主任职务;
免去沈玉林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余勇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鲁春安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工作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爱军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利明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战福志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图文/孙仕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