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2022-06-24 10:45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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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昌平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光彤主持会议。

会议审查批准了区政府《关于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修订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

会议听取审议了副区长白琳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社区养老服务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决定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左晨为昌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刘浩军为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局长;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了免职事项。朱光彤向接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接受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关于接受徐冬云等五名同志辞去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副主任刘长永、赵海英、白向军、史佑民、张强斌和28名委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周瑞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华伟等列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图文/孙仕维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6月23日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王淑红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说明,对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批准2022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冬云等五名同志辞去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6月23日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徐冬云、刘浩军、李攀、聂慧松、王国林五名同志分别提出的辞去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接受徐冬云、刘浩军、李攀、聂慧松、王国林五名同志辞去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辞职的,由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号)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89名,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后实有代表289人。本次会议作出了接受徐冬云、刘浩军、李攀、聂慧松、王国林5位同志辞去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辞职被接受的代表资格终止。

至此,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4人。

特此公告。

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3日,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左晨为北京市昌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刘浩军为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去董岩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芬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伟同志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作者:

北京昌平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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