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腊月二十九
(一)小除夕
《北平风俗类征(民)》中记有:“先除夕一日曰小除,人家制酒宴,往来交谒,曰‘别岁’,焚香于户外,叫‘天香’,凡三日止”。
对这个“小除”习俗,老北京不是十分的重视,甚至似有似无。看到一些文章中说:小除夕为的是驱除“祟”。老北京人重视的是除夕夜子时相交时的“除祟”,给孩子“压祟钱”。
在《清嘉录(清)》中记有“或有用除夕前一夕者,谓之小年夜,又曰小除夕。”《清嘉录(清)》书中记述的是苏州及附近地区的岁月习俗。“过小除夕”的习俗,很有可能是南方的习俗。
(二)皇家习俗
【中正殿法事】
《养吉斋丛录》上记有:“十二月二十九,或二十七八等日,中正殿前殿设供献,并设冠袍带履诸物。圣驾御小金殿,喇嘛一百八十四人,手执五色纸旗,旋转唪护法经。又有喇嘛扮二十八宿神及十二生相。又扮一鹿,众神获而分之,当是得禄之义。殿侧束草为偶,佛事毕,众喇嘛以草偶出,至神武门外送之。盖即古者大傩逐厉之义。清语谓之跳布扎,俗谓之打鬼。或云以面为人非草也。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以三十六人在殿前唪迎新年喜经。按:中正殿为喇嘛唪经所,日有常课。其分往他处,或唪各种经,或放乌卜藏,或跳布扎,殆无虚日。其名目甚繁,备详会典。”
中国古时的皇权明显高于神权,但在这场宫廷中最高规格的佛事活动中,清帝与漠北蒙古大喇嘛哲布尊丹巴、漠南蒙古的章嘉国师、西藏达赖或班禅的使者并坐,把自己扮成一位佛教信徒参加这个活动,这是对佛教信众最大的恩宠,是清朝民族政策的充分体现。
乾隆皇帝在《喇嘛说》曾告诫天下:我朝“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而非若元朝之曲庇谄敬番僧也”,对“惑众乱法者,仍以王法治之,与内陆齐民无异。”
乾隆皇帝的《喇嘛说》刻在碑上,碑立在雍和宫的大殿前。
【岁末赏赐】
《啸亭续录(清)》上记有:大清“定制,岁暮时诸王公、大臣皆有赐予,御前王大臣皆赐岁岁平安荷包一,灯盏数对及福橘、广柑、辽东鹿尾、猪、鱼诸珍物无算。外廷大臣择其圣眷优隆者亦赐荷包一,皆佩于貂裘衿领间,泥首宫门前以示宠眷。”《养吉斋丛录(清)》上记有:“曩时(nǎng)岁终,赐蒙古亲王大荷包一对,各色玉石八宝一分,小荷包四对,贮金银八宝各一分,又小荷包一个,贮金银钱四枚,金银镍四枚。”
“泥首”。古时以泥涂首,表示服罪。后指顿首至地。
荷包的起源很早,据说在汉朝就已经流行于世。荷包就是小口袋。古时的衣服没有口袋,一些必须随身携带的物品,便放到口袋里边。荷包的名称总在变化,如佩囊、鱼袋、茄袋、顺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