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称三部门)印发《关于联合表扬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对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检察机关表现突出的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提出表扬。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石景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和王冲、聂志霞、陈丽英、陈文莉等4名同志受到表扬。
通报指出,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危害重、办案难度大。各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彻底铲除违法犯罪链条,通过案件办理有效提升了涉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和司法效能。相关办案人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主导责任,对违法线索紧盯不放、深挖细查,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既做到从严打击,又做到防止打击面过宽,确保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
今年,三部门将继续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完善衔接机制,形成强劲合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2020年检察机关
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
表现突出集体名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2020年检察机关
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
表现突出个人名单
王 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聂志霞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陈丽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陈文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文章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