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北京市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2023-05-24 14:21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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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实“科技为文化赋能、文化为城市赋能”要求,进一步深化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增强文化领域的科技应用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领域的文化应用,遴选出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北京市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动北京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京文领办发〔2022〕2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是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具有突出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的载体和市场主体,分为两类。

1.集聚类基地:指在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能够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关要素和企业,并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特定空间区域。

2.单体类基地:指在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优势的企事业单位。

已获得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位,无需进行本次申报,将自动享受北京市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相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集聚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定位准确。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效益显著。基地社会效益显著,能充分发挥基地内文化科技企业在价值引领、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促进作用。基地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基地地均产出、人均产出具有一定优势,对周边地区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0亿元。

3.示范性强。基地在发展新型文化科技企业、业态、消费模式上效果显著,文化科技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业数量达到10家以上。

4.管理规范。基地具有明确的边界范围,管理运营机构应是在北京市域范围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且其管理运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申报前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配套完善。基地应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机构提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二)申请单体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特色鲜明。基地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消费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特色和卓越优势,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2.主业突出。主营业务应围绕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营业务收入居于行业领先地位,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50%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10%以上。

3.效益显著。基地社会效益显著,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基地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基地地均产出、人均产出在具有一定优势,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较好促进作用。

4.创新能力强。研究开发以及购买技术服务的费用之和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拥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居于行业领先水平,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达3项以上且被10家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管理规范。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且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申报前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采用纸质申请文件(附电子版光盘)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集聚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集聚类)》(附件1);

(2)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不少于10家)(附件2);

(3)申报书(包括基地区域边界范围图、空间布局和产业集聚特色、技术研发集成应用情况、科技助力文化行业转型升级情况、新兴文化业态的培育情况、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服务于文化和科技融合相关的产业协会、组织发展情况、特色产业集群情况、服务于特色产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党建工作情况、基地领军企业及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品牌发展情况、10家代表性基地企业的发展情况、基地对当地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情况、配套公共服务情况、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情况、专业化的文化科技孵化平台建设情况、管理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等);

(4)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优势行业、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科技应用推广、文化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进展情况及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

(5)基地近3年来(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所获国家级和北京市奖励、荣誉和扶持情况。

2.申报单体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单体类)》(附件3);

(2)申报书(包括发展历程、主要产品和服务介绍、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技术研发集成应用情况、科技助力文化行业转型升级情况、新兴文化业态的培育情况、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基地对上下游产业和当地以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情况、党建工作情况等);

(3)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进展情况、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

(4)基地近3年来(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所获国家和北京市奖励、荣誉和扶持情况;

(5)基地为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企业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开具的企业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6)基地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事业单位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最近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须在指定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附电子版光盘一份。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的组织和推荐

各区宣传部会同区科技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集聚类和单体类项目申报主体须于申报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所在区宣传部及经开区工委宣传文化部。各区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初审,填写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出具加盖公章的审核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并报送市委宣传部。

2.组织评审

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邀请文化和科技领域专家对通过合规性审核的申报基地进行会议评审,组织申报基地负责人答辩,现场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拟踏勘基地名单,组织专家分组开展调研实勘。

3.确定资格

根据专家评审及实地踏勘结果,确定拟认定基地建议名单,经市委宣传部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各申报单位请于5月29日(星期一)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经开区工委宣传文化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511),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bda_cinvest@163.com。

四、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信息、数据真实有效,经查实信息、数据严重失真的申报单位,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

1.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尹 杰;联系电话:55569113

2.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联系人:李新媛;联系电话:55578074

3.市级材料报送

联系人:苑 洋;联系电话:62515218,18610116161

4.经开区材料报送和咨询

联系人:金夏楠;联系电话:67857362,67884518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集聚类)

附件2:申报单位入驻企业情况表

附件3: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单体类)

附件4:北京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经开区工委宣传文化部

2023年5月23日


作者:

北京亦庄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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