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周折,平谷区一对七旬老人终于在平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拿到了“大红本”。老人开心地为婚姻登记处送上锦旗。
10月11日,这对老人来到平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办理结婚登记。前台工作人员对二人出示的证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二人出示的“平谷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均与现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不一致,需要法院出具“情况说明”,说明调解书中老人的信息与现信息不一致的原因。
两天后,两位老人再次来到婚登处,为难地说:“我们去法院申请,但法院不给我们出,我们俩大字不识几个,也不知道咋回事。其实我们在一起生活快10年了,一直没再领结婚证,现在年龄大了,总觉得领个结婚证就心满意足了。”
为了完成两位老人结婚登记的心愿,平谷区婚登处主任贺小林主动与平谷区人民法院取得电话联系,找到了当时为老人调解离婚的书记员。经这位书记员查询档案告知,原来两位老人的“平谷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为上世纪90年代所出具,当时法院审判离婚不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只需当事人口述姓名和出生日期即可,所以导致“民事调解书”的姓名、出生日期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该书记员表示,现在这种情况只能找平谷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给予解决,解决办法还需与民一庭协商。贺小林知道原因后又电话联系了平谷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庭长,庭长了解老人的情况后也犯了难,因两位老人无任何证据显示“民事调解书”中的姓名、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为同一人。
为帮老人实现结婚登记的心愿,平谷区婚登处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反复沟通想办法,最终达成共识:因村委会了解老人的基本情况,最后决定分别由两位老人的村委会出面说明两位老人个人信息情况,再由法院确认。就这样,两位老人由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得到了解决。
25日,两位老人拿着法院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件高高兴兴地来到平谷婚登处,婚登处工作人员为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颁发了结婚证。领到结婚证后,两位老人找到了婚登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文字:《北京社区报》记者 任可馨
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