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试行办法》,开展工程咨询行业职称评审!
2024-01-18 14:56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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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业是专业服务业中具有较强资源要素配置能力的引领性行业。

紧抓落实北京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区建设2.0方案重大发展机遇,加速提升北京市咨询服务专业化、国际化水平,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进一步拓展包含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内的在京工程咨询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哪些人可以参评?如何参与申报?跟着发改君一起来了解吧~

出台背景

针对咨询业发展难点痛点问题,相关部门结合新时代工程咨询发展需求,经过专家论证、意见征集等,形成了《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按照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遵循专业人员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科学、分类评价为核心,建立符合工程咨询人员职业特点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职称制度,旨在激发和释放咨询专业人员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咨询人才队伍,为咨询行业发展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适用人员范围

适用于北京市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咨询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也可以参加评审。

层级和名称

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纳入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细分专业和方向设置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9号)有关规定,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人员职称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四个方向。

评价方式

按照“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多方共同评价、促进评用结合、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价,申报人员通过评审取得北京市职称证书后,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鼓励各用人单位对取得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按照办法附件《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试行办法》是全国首创体现工程咨询专业特点的全层级分类评价标准,是推动本市咨询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强化工程咨询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


作者:

发展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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