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法官:年人均结案544件
2021-07-22 10:04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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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速裁团队,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重整案件流程,形成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全新工作体系。速裁机制运行两年来,二中院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调整突破,在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当事人满意度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步。7月21日,二中院召开速裁审判工作两周年情况发布会。北京市人大代表XXX应邀参加活动。

据介绍,二中院构建起“3+3+N”团队配置模式。以立案庭为基础,从全院各审判庭室选派精兵强将组成速裁团队,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由18名员额法官组成6个速裁合议庭,立案庭庭长、副庭长编入速裁团队带头办案。2020年年末以来,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案件量的井喷式增长,为实现审判速度不减、质效不降,二中院着力补充力量,增派法官助理、书记员参与案件辅助审判工作,形成“3+3+N”的团队配置(即,3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3~4名书记员或聘用司法制辅助人员)。

从案件类型来看,速裁团队审理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及执行案件,两年来共审结15820件。主要集中于民商事案件,审结民商事案件14466件,占速裁团队审理案件的91.44%;其次是行政案件1310件,占比8.28%;刑事自诉案件44件,占比0.28%。

从案件数量变化趋势来看,第一个速裁年度即2019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14日期间,速裁团队共审结各类案件6031件;第二个速裁年度即2020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速裁团队共审结各类案件9789件,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62.31%。

近两年来,速裁案件审判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结案多。2019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速裁团队审结各类案件共15820件,快审结案量在同期同类案件结案量中的占比为45.75%。速裁法官两年人均结案879件,是后端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的3.9倍。二是效率高。速裁团队突出快、稳、准的特点,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公平的前提下,多举措提升办案效率,从严落实速裁“七档提速法”:快立案、速分案、速传唤、速审理、速分流、速裁判、速退卷归档。从第一个速裁年度速裁法官人均结案335件到第二个速裁年度人均544件,快审工作已步入“快车道”。三是效果好。简单案件快速办结,积极发挥线上审判功能、电子诉讼工具价值和调解息诉作用,当事人便捷诉讼节约时间成本,迅速拿到裁判结果,甚至短周期内直接结清案款,催促快办等方面的投诉明显减少。速裁团队严格落实办案责任,规范管理与监督,以质效统一为原则,兼顾效率与质量,快办案的同时保证了裁判质量,息诉服判效果突出。

据了解,速裁团队不仅注重办案速度的提升,同时着力在案件输出质量上下功夫,严格尺度把好案件出口关,突出审判量、质、效的核心地位。一是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强化标准统一。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针对新类型案件、已有冲突裁判的案件、当事人数量众多矛盾尖锐的群体性案件,通过法官会议专题研究、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线上探讨等措施,积极稳妥研判,统一裁判尺度。二是通过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导。院、庭长带头办案,围绕庭前准备、庭审环节、庭后工作等面对面进行传帮带,规范展示线上庭审程序。三是通过信息化平台强化智能支撑。借助智能审判辅助系统,为法官精准推送争议焦点、风险点、指导案例、相似案例等关键数据,辅助审判工作。四是通过创新审判机制探索二中院样本。率先探索二审要素式文书和申请撤销仲裁案件要素式文书,从案件繁简分流向审判流程和结果的繁简分流深入推进。采取“分批审裁、以点带面”的样本式审判模式,探索优质、高效、可复制的群体性案件速裁模式。

努力方向

一是提炼科学方法,规范新模式下办案流程,进一步梳理和细化速裁审判规则,总结经验,建立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进一步形成规范严谨、程序合法、高效便捷的科学方法并予以推广适用,以巩固经验,力促提升,取得实效。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宗旨;加强教育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依托“日新学堂”、“速裁课堂”交流学习平台,邀请审判业务专家进行专题讲解,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高速裁干警业务能力。

三是提升智能审判,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对繁简分流改革的支持力度,从案件无纸化流转、裁判文书简化与智能生成、电子化诉讼等角度,探索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的新方法、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和司法服务能力水平,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便捷、高效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四是提倡创新智慧,直面司法改革难题,用创新思维解决立案速裁繁简分流改革实践中遇到的新困难,不断回应社会经济发展中涌现的新课题,创新向前延伸与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做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答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速裁审判典型案例

案例一 耐心调解,化解群体性纠纷

2020年12月,二中院速裁团队采取“分批审裁、以点带面”的样本式审判模式,先后化解某医院因疫情欠发劳动报酬引发的24起劳动争议案件。面对群体性案件人数众多、利益诉求强烈、处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速裁团队坚持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通过调解沟通,融情融理,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诉讼预期,为后续案件稳定有序、精准高效的审理做好铺垫。在首批样本案件审结后,促成后续案件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某医院在合理期限内向劳动者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后续案件均以撤诉方式审结。

案例二 运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在审判流程中提速增效

2021年3月1日,二中院在一起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要素式裁定书,这是北京中级法院发出的首份要素式裁判文书。裁定书简明扼要地列明了当事人信息、仲裁机构、仲裁案号、申请仲裁时间、仲裁裁决时间、仲裁请求、仲裁认定事实、仲裁结果、申请撤销的事由以及本院意见、裁定主文、案件受理费负担等要素,篇幅简短,一目了然。该份裁定书强化说理,并在文末附列法律条文依据,确保行文的逻辑性、完整性,帮助当事人明晰重点、理清思路,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看得清楚、读得明白,兼顾了效率和效果。

案例三 释法说理,加强民法典的适用与宣传

人们习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称为“自甘风险”条款,什么情况下适用自甘风险条款、如何确定受害人是自甘风险的行为,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2021年3月26日速裁团队依法适用自甘风险条款审结了一起因街头篮球造成身体损害引发的纠纷,合议庭经审理认为本案所涉篮球活动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当事人自发参与活动本身即意味着自愿承受篮球活动可能导致的损害后果,吴某参与案涉篮球活动属于自甘风险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在无充分证据证明杨某对于损害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吴某起诉要求杨某赔偿损失缺乏依据。速裁团队结合具体案例就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进行多角度解读与释法宣传,发挥了法官释法普法的积极作用。


作者:

北京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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