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特辑|叮咚!恭喜你收获一份儿童节成长法律指南
2023-06-02 17:07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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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法律成长大礼包

转眼间

小朋友们一年一度的

欢乐节日——儿童节

已然悄然而至啦!

今天的儿童节法律小课堂

让我们一起走进日常生活

看看未成年人监护照顾过程中

常常被忽略的那些“小细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法律小贴士

未满六岁的儿童,尚不能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其监护人或者看管人应当负有照看的义务,家长们以后要多加注意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法律小贴士

根据法律规定满12岁的未成年人才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包括共享单车)、三轮车等上路。各位家长朋友要负起监护、看管的责任,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出行哟。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法律小贴士

KTV中场所较为昏暗,声音分贝较高,对儿童的视力、听力都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此外,KTV中人员也较为复杂,常有吸烟、喝酒等行为发生,这样的环境和氛围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消极影响,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如果之前家长朋友不了解该法律规定,那就更要引起注意,一方面,不能抱有“我自己带着孩子一起没什么吧”“只是唱歌而已”的念头,主动带孩子进KTV;另一方面,也要履行教育义务,让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相关场所。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法律小贴士

抵制校园霸凌,从家长做起,在日常生活中家长们应当时常言传身教,为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相处观,提高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长们应教育孩子尊重他人,友好相处,让孩子与孩子之间传递美好与善意。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法律小贴士

网络虽然不是法外之地,但是网络直播风险较大,不论是陌生的环境还是网络直播的风气和氛围都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出镜直播或炒作“网红儿童”,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对于儿童使用网络直播服务尽到看管的责任义务。

枝叶的茂盛离不开树干的挺立呵护

山花的烂漫离不开风雨的滋润吹拂

儿童的成长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

我们常说,童年得到的爱,是长大以后的光,照亮我们的一生。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我们给各位家长朋友送上儿童节法律成长大礼包,希望各位家长可以认真学习,更好地呵护我们每一位孩子,让我们祖国未来的花朵们可以更加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成才。

最后再次祝愿我们的小朋友们儿童节快乐,在最美好的童年时光感受梦一般的青春童话!

策划:北京一中院办公室

作者:周震

编辑:孙慧


作者:

北京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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