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禁毒宣传月丨警惕另类的毒品风险 远离药物滥用风险
2023-07-03 08:44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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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是指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当特定药品被滥用时就会成为造成严重的健康和社会问题的毒品。近年来,毒品犯罪呈现出从传统毒品到新型毒品的转变,其中,受国家管制的医疗用麻醉、精神药品流入涉毒渠道问题不容忽视。

案件回顾

被告人张三是某医院主任医师。2017年起,张三为满足自身需求,开始违规开具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即杜冷丁)。

根据盐酸哌替啶的特殊管理要求,该药品在科室保险柜长期储存备用,主班护士保管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正规领用程序是护士根据医生医嘱领出药品,对相应的病人完成注射后将药品空瓶放回保险柜,后定期凭医嘱、处方、空药瓶到药房领取新的盐酸哌替啶。

于是,张三找到护士小叶、小林等人,串通将药品私自取出供其使用,再利用张三本人所具有的开具麻醉药品资质的便利条件,将使用盐酸哌替啶的医嘱和处方开在住院患者名下。

2018年起,张三在盐酸哌替啶之外,又开始违规大量开具药品地佐辛(系二类管控精神药品)。为了满足长时间大剂量开方用药的需求,张三还要求医院的下级医生大吉帮助开具或补写盐酸哌替啶及地佐辛的医嘱及处方,掩盖违规使用管制类麻醉、精神药品的事实。

根据侦查机关调取的证据显示,张三伙同他人违规开具、领取的盐酸哌替啶、地佐辛药品除自用外,部分还被高价售至黑市交易。其中,张三等人自2017年至2020年间共开具3836支地佐辛,经由住院患者账户支付结算。2020年6月,因患者举报未实际注射盐酸哌替啶,本案案发。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以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判处大吉、小林、小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宣判后,张三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大吉、小林、小叶向张三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已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法官提示

伴随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不法分子开始另辟蹊径,利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卖、吸食。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典型案例中,涉医疗用途麻醉、精神药品滥用案件比例大幅增加,也反映出此类药品失管滥用问题日趋严重。麻醉、精神药品被滥用,不仅会摧毁正常的人体身体健康,产生身体依赖和精神依赖,还会破坏心理健康,造成心理变态或精神失常,继而诱发犯罪。

于医疗机构而言,应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的监管机制,强化管控,加强医务人员教育管理,切断涉毒渠道。本案中,张三等人非法开具盐酸哌替啶、地佐辛的时间长、数量大,其犯罪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很大一方面原因在于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未有效遵守和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管制类药品进行“双人双锁”“双人复核”管理。

于公众而言,需积极接受相关宣传教育,加强对国家规定的麻醉、精神药品的认识,在需要服用这些药物时应提高警惕,严格按照医嘱使用药品,严防滥用引发的成瘾问题。

图源网络

供稿:北京一中院刑二庭

作者:孙燕

编辑:孙慧


作者:

北京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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