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5年9月离婚。2019年3月,甲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要求分割与乙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的宅基地房屋,后二人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对房屋进行了分割,并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然而,在甲提起上述案件诉讼之前,甲、乙已将案件中涉及的房屋出售给丙,丙也实际占有了房屋,且甲、乙在另外两起诉讼案件中,均在法庭上陈述已将房屋出售给丙。甲、乙在诉讼中隐瞒了房屋已经售出的重要事实,导致法院错误出具民事调解书,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大兴法院最终裁定撤销该民事调解书,并对甲、乙分别处以两万元罚款。
该案是涉及宅基地房屋的虚假诉讼案件。宅基地房屋升值空间大,登记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其相关纠纷案件是实践中虚假诉讼的易发高发点。另外,该案系大兴法院首次在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中认定虚假诉讼行为,充分体现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价值。
新闻发布会现场
虚假诉讼不仅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而且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9月1日上午,大兴法院召开虚假诉讼整治工作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整治虚假诉讼的工作举措及成效,并发布六起典型案例。
发布会由大兴法院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赵芳芳主持
虚假诉讼是指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
大兴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赵玉东
据大兴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赵玉东介绍,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离婚后财产纠纷,劳动争议,涉拆迁的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都是虚假诉讼容易发生领域,需要特别关注。
近年来,大兴法院积极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准确把握虚假诉讼的特征表现,不断完善预防提示工作机制,综合采取民事、刑事等多种措施制裁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取得良好效果。2020年以来,大兴法院累计对11名参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等采取民事制裁措施,累计对5名被告人判处虚假诉讼罪。
大兴法院将主动检索筛查与书面提示相结合,不断加强对立案、诉前调解、审理阶段重点节点监控。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办案人员对虚假诉讼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构建联动整治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移送、起诉机制,形成整治虚假诉讼工作大格局。多部门协同推动虚假诉讼源头整治,发布整治虚假诉讼倡议书,组织开展专题座谈交流,提高共同预防和整治虚假诉讼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全方位多渠道加强虚假诉讼普法宣传,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和行使诉讼权利,倡导诚信维权、合法诉讼、守法护法,为整治虚假诉讼提供良好舆论氛围。
大兴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庭长 齐伟龙
大兴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庭长齐伟龙指出,近年来,随着诉讼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虚假诉讼案件的数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呈上升趋势,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是相当严重的,一方面,虚假诉讼动摇了司法权威,影响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严重干扰正常的审判秩序,并造成司法资源的不必要浪费。
扫码查看“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下一步,大兴法院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多措并举,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虚假诉讼,按照“总体从严、打击重点、刑民协同”的工作要求,发挥惩治威慑效力,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
供稿:大兴法院
文字:杨明月
摄影:安佳旭
编辑:杨盛宾 姚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