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注重强基导向、加强基层治理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成功入选。下面请跟随网事君的镜头,一同学习下这三家法院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和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典型案例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
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
保障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点评:亚运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制定涉老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完善法庭适老化诉讼服务,融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既是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人民法庭服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
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结合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地域特点和集中审理全区部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类案件的工作实际,以“长青”党建项目为引领,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精准助力基层治理,推动凝聚队伍合力,服务保障新时代老龄事业长远发展。
聚焦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以制度规范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提升涉老审判“专业化”水平
一是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老年诉讼参与人的司法保障与程序供给,探索建立陪同诉讼、家事调查、上门审判等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优化适老诉讼服务,对诉服大厅进行适老化改造,将精细化的诉讼服务贯穿审判工作各个环节。
三是组建专门审判团队,选任审判和社会经验丰富、综合能力突出的人员成立涉老审判团队,聚焦要点、总结要旨,以典型案例的示范性裁判彰显司法理念、实现价值引领。探索涉老案件集中审理后,涉赡养类纠纷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了30天;涉老年人行为能力认定及指定监护人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6天,让涉诉老年人及家属感受到更高效、更便捷的诉讼体验。
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调处化解双轮驱动,以多元解纷营造护老法治环境
主动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按照朝阳区委相关要求开展矛调工作。一是引入专门调解组织,对涉养老机构的服务合同、侵权类纠纷进行专门调解,在快速定纷止争的同时,帮助相关行业提高自治能力,规范经营方式,从源头预防纠纷的产生。
二是推动建立三级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与辖区党委共同培育和发展涉老纠纷解纷力量,对调解队伍加强法律知识和调解规范培训,构建朝阳区涉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三级体系。
三是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将调研成果和典型案例转化为老年人喜闻乐见的视频类普法作品,在各级各类媒体推送、传播;依托法官工作站平台,围绕继承、赡养、理财等贴近老年人生活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帮助老年人提升防诈防骗、证据保护等意识。2022年以来,近三分之一的涉养老机构类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涉老继承类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的案件同比增加了18%。
同步推进三项赋能,与社会力量共建互联助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专家智库赋能理论支撑。与首都高校、老年法律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建成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老龄法律研究基地”“老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两基地一中心”已逐渐成为深化交流、助力审判、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有效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
二是多维联动赋能专门保障。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关护老年群体。探索涉老法律援助专项对接,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老年当事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与专门志愿者协会合作共建,吸收有意愿、有能力的优秀退休干部职工参与法庭诉讼引导志愿活动,让积极老龄观落地见效;与辖区卫生服务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为法庭提供医疗应急响应保障,切实保障到庭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学思行悟赋能长效发展。注重加强对老龄工作文件的学习,将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思想理念、具体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充分运用好“片区法官”制度,提升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社会认知、体察和群众工作能力;发起成立“长青志愿服务队”,倡导善行善举、奉献社会。强化专业学习,通过组织“资深法官观摩庭”和“优秀法官专题课”等方式,丰富实务学习路径,以更高水平的庭审、文书检验涉老审判工作成效。去年以来,法庭相关工作被央视新闻、人民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北京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干警完成相关调研成果30余项,并受邀参加服贸会“中国国际养老产业高端论坛”作主题发言。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探索行之有效的涉老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以高质量、更便捷的诉讼服务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基层法院应有的担当和贡献。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篇】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溪翁庄法庭
“1+4”保水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多元共治”
案例点评:溪翁庄法庭打造预防、打击、保护、修复为主线的“1+4”法治保水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密云水库一级圈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需求,积极回应水源保护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趋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天蓝、水清、岸绿生态环境的美好期待。
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位于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2021年以来,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建设和守护密云水库的乡亲们的回信精神,主动参与密云水库一级圈生态治理工作,坚持生态优先、源头防范、社会共治,构建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预防、打击、保护、修复为主线的“1+4”法治保水工作机制,为水源保护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预防优先,推动环保源头治理
一是对接“接诉即办”,建立预防性环境资源纠纷诉源治理机制。未诉先办,提前介入,与水库周边村镇开展合作。建立“村内吹哨、法官报到”镇村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涉环境纠纷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转变。于诉前妥善化解310户村民因土地流转、移民补贴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12批1000余起,协助镇村劝解水库周边30余户村民退养牲畜800余头。“无讼村居”创建工作效果明显。23个村实现“零诉讼”,在辖区村落中占比39%。
二是探索建立环保禁止令预防性司法机制。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制定《环境保护禁止令实施办法》,推进预防协同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判决支持密云区收回被占用的白河河堤343米,助力“美丽岸线”建设。签发全市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被最高院、生态环境部推介。
坚持制度创新,推动环资审判专业化
一是出台法治保水制度,规范涉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保水的工作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1项举措,建立“立审执”全流程衔接工作模式。
二是实行“三合一”专业化审判,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全面履行“保水法庭”职责,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与区检察院、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形成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合力。审结全市首例因非法倾倒垃圾引发的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北京市首例“洗洞”案件。
三是主动服务绿色发展,健全完善生态恢复司法举措。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审判工作,探索完善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裁判前咨询农业农村局、渔政等单位专业意见,共同制定科学的生态修复方案,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协同推进。在审理兰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判处被告人增殖放流鱼苗2136千克。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共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审理田某等7人非法倾倒、填埋垃圾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决7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6万余元。
坚持多元共治,构建法治保护体系
一是打造法治保水“社会共治圈”。推进跨流域司法协作,与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的河南淅川法院签订协议,共建法治保水司法示范基地;与密云水库上游流域京冀“两市三区”法院构建法治保水司法框架,形成密云水库全流域司法屏障。在全市率先建立“河长+院长”法治保水协作机制,与区水务局、水库一级保护圈内的7个乡镇签订保水协议,形成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二是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密切关注重点领域法律风险。围绕水库周边退耕禁养、蜂产业发展等问题,与镇政府座谈研讨百余次,发送司法建议21份,报送法院专报7期,相关调研报告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审判业务类成果一等奖。打造普法宣传矩阵,引领社会保水护水风尚。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全市首份《法治保水白皮书》,开展法治保水巡回宣传650场,受众20万余人次。
“1+4”法治保水工作模式,统筹涉水解纷资源,整合社会共治力量,探索出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新路径。该模式获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项目,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汇编推广,相关举措得到北京高院领导批示肯定18次,《法治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关注56次,《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构建“4×3”服务体系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案例点评:张家湾法庭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实际,对内优化职能,对外延伸服务,积极拓展参与基层治理深度、拓宽多元解纷广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构建“4×3”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体系,有效激发社会各参与主体的能动性,不断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融合发展需求。
张家湾法庭地处北京市通州区腹地,案件管辖地域承载着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综合交通枢纽、三大建筑、张家湾设计小镇和古镇等多项重点功能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快,城乡融合发展任务重,司法保障需求突出。今年以来,张家湾法庭构建“4×3”工作体系服务辖区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京津冀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
“三优化”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一是重心下移,优化法庭工作职能。将立案、诉讼服务、诉前财产保全、多元调解、案件速裁精审等职能整合,并开展集约送达和集中排期工作,让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不出辖区。1-8月,张家湾法庭审查立案1774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156次,诉前调解收案2545件。
二是力量下沉,优化解纷队伍建设。增设1名立案员和诉服员,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就近咨询。增设2名速裁法官和5名特邀调解员,简单纠纷诉前调解,类型纠纷快审速裁,疑难纠纷精审细判。1-8月,调解员诉前调解成功284件,法官速裁1013件,后端精审918件。
三是服务下倾,优化服务保障功能。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治理链,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项目获区十佳基层社会治理品牌,工作模式在《北京改革情况交流》上推介。
“三层级”铺设一站式解纷网络
一是一站通办,设立多元解纷中心。在两镇两街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选派党员干部、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行政调解力量等入驻,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登记、案件查询等一站式服务。
二是服务到家,铺设村社解纷站点。在村居社区设立解纷联络站,常驻解纷联络员,负责村级矛盾排查上报、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依托本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下沉诉讼服务到村居社区。已汇集村社解纷联络员130人。
三是数字赋能,构筑智慧解纷平台。建设“E解纷”平台,村社配置专属解纷二维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覆盖率100%。自“E解纷”平台运行以来,群众提交解纷需求97起,多元化解70余起。
“三助力”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府院联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庭长讲法”促进党政领导“会前学法”。参与镇街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论证咨询,以司法建议、白皮书等方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今年以来,参与镇街联席会商20次,提供法律参考意见54项,发送司法建议7份。
二是多元共治,助力“接诉即办”工作。主动融入北京市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与属地党委政府建立双向联络,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对接司法保障需求。信息共享,审判数据与市民热线数据定期比对,“E解纷”与“湾事通”“文明银行”等在线治理平台对接。紧扣镇街考核中涉法涉诉问题,常态化联席会商。3-8月,以会商指导、联合调解等方式参与辖区12345重难点工单办理759件。
三是服务保障,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以服务保障“两区”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关注产业培育、项目引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积极推动将司法服务纳入产业功能区公共服务标配清单。
“三同步”稳妥化解新型城镇化建设衍生纠纷
一是重点研讨,保障试点稳步推进。结合通州区作为北京市撤村建居改革试点,重点关注村转居中集体土地和资产处置、农转非等法律问题,及时研讨,统一裁判尺度。上半年,妥善审理涉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和交通枢纽建设定向安置房系列案件,依法保护农民房产权益,确立三定三限三结合安置房裁判规则。
二是协调联动,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法官普法”,推动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出庭应诉。围绕物业管理、邻里矛盾等涉宜居生活事项,加大普法宣传、座谈交流,提升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和村社群众自治能力。
三是分类施策,化解城镇化衍生纠纷。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问题,部门联动,调判结合。对城镇化衍生家庭纠纷,适用“一户一宅”“成员平等”的基础上,参照乡风村俗。密切关注老年人居住权问题,贯彻民法典规定,保障“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结语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下一步,北京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部署,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职能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供稿:朝阳法院 密云法院 通州法院
编辑:姚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