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在线邀你当C位小法官啊!
2024-05-30 10:20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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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

小美

她长得是不是有点像丑女无敌?

小月

对,龅牙、凸嘴、眼镜……占全了。

小花

不是这样的!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妈妈,她们欺负我!

妈妈

谁?熊孩子欺负到我们家孩子头上了!

提问小法官

校园里出现这种情景违法吗?

小法官说法

当他人的评头论足侮辱到人格尊严时,我们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面对校园霸凌,我们一定要有大声说“不”的勇气!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学生恶作剧——

学生

老师,小明趁小花不注意,坐下的时候抽走了她的凳子!小花一个屁股蹲坐在地上了,现在哇哇大哭……

老师

赶紧拨打120急救送医!

家长

孩子被小明恶作剧头部重伤,学校和小明父母都要赔偿!

提问小法官

校园里出现这种情景违法吗?

小法官说法

校园恶作剧行为已被学校明令禁止,在学校尽到安全教育义务、老师及时送医并通知家长的情况下,校方无责,对方家长应承担责任!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打赏游戏主播

小明爸爸

我微信怎么突然支付了666元啊?游戏?小明给我过来!

小明

爸爸对不起,是我偷玩游戏打赏主播了,我错了……

提问小法官

你遇到过这样的同学吗?

遇到这种情景

钱还能要回来吗?

小法官说法

别急,这钱能要回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独立参与网络打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C位小法官温馨提示

法律是我们最棒的装备

法润童心·未你护航

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成长路上

遇事儿没在怕的哟

供稿:丰台法院

出镜:肖荣法官及其子九九小朋友

编辑:杨士霞 汪希

审核:王芳


作者:

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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