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进行时|小心!有一双贪婪的眼睛在盯着你悸动的心
2022-06-12 15:22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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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20年4月至8月,为获取好处费,添加兼职微信群中的陌生男子微信,并按照该男子要求使用本人身份证等信息资料,帮助他人注册了多家公司,后在该男子陪同下到多家银行为上述公司办理开通支付结算账户。后不法分子以下载第三方投资类APP帮助客户投资高收益投理财产品为名实施电信诈骗,共骗取多个省份6名被害人25.3万元,并利用上述公司账户转移被骗资金。经查,被告人张某系四级智力残疾人士,属精神发育轻度迟滞,在寻求兼职工作时误入歧途。

处理情况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情节轻微,后经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在听取社会代表意见后,以张某认罪认罚,且因智力残疾致使行为辨认能力受限等,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释法说理

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或者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即构成该罪。为3人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或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等,即属于情节严重。

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再对轻微犯罪进行刑罚处罚。

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旨在解决被害人利益诉求的同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较轻的刑罚或不起诉处理,以减少社会对立面。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是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审结案件后,主动对接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督促其帮扶张某提升就业能力,早日回归社会。

检察官提醒

当网络上的陌生人频繁向你抛来橄榄枝,并微笑着,送给你的时候,千万不要激动,凭什么他于亿万人中选择了你?是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是你迷人的脸庞,还是你帅气的模样……

检察官提醒:你!想多了!

近年来,电信诈骗活动频发,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财产权益。不法分子以收购的他人微信号、QQ号等与你建立现实的联系,通过推介高收益、低风险投资理财等诱骗你下载投资软件,以前期小额还本付息等方式,诱骗你继续投入更多的资金,之后便消失无踪。你以为的发财良机不过是他人敲开你金库的砖。

在大数据时代,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更不要为小利而失大意,成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的帮手。

在网络社会里,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密语,当你的心为之悸动,你可能已经成为贪婪的猎物!

文章来源 | 西城检察


作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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