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母亲教学步虚,三元长遣下蓬壶。”从咿呀学语到蹒跚迈步,孩子成长的每一步妈妈从不曾缺席。现代社会中妈妈更是扮演了多重社会角色,带娃工作两不误。她们用坚韧、温暖的爱呵护生命成长。
在母亲节到来之际,检察官给妈妈们献上法律小锦囊,助力妈妈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守护妈妈的分娩方式知情同意权
新生命的诞生过程中妈妈不仅要承受生理疼痛,也可能面临生命危险。那么产妇对于分娩方式有无选择权呢?按照法律规定,产妇意识清醒的状态下有权遵医嘱决定分娩方式,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第一款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二、守护妈妈的就业权
有女性担心,自己生娃会不会被辞退呢?依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过错性辞退或因经济性裁员辞退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守护妈妈的子女抚养权
孩子永远是妈妈的心头肉。考虑到母亲、孩子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守护妈妈的家务付出
全职妈妈把大量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家务劳动中,离婚后便失去了经济来源。法律认可离婚后家务补偿费,肯定了家务劳动的法律属性和经济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检察官真心祝愿所有妈妈母亲节快乐!希望所有母亲都能健康平安、快乐无忧,在工作和生活中做闪闪发光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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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 海淀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