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路学法?《延路学法》!
2023-02-07 19:37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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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公路分局的《延路学法》简报第2期已出版!

今年,延庆公路分局的法治工作开新局、谱新篇,多措并举,不断推进涉路行政审批事业,加大力度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为加大普法力度、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分局开始定期发行《延路学法》简报

第1期简报介绍了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目前第2期已出版,主题为“同守《公路法》,共建文明路”,旨在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路为国脉,法系民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为加强公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部行政法。我们应主动学习这部法律,知路、爱路、护路。

颁布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始终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

公路事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建设资金缺口大,公路里程少、技术等级低、路况差,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等问题,破坏、占用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使公路效能得不到正常发挥等。因此,制定《公路法》,规范公路建设、养护以及对经营性公路的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立法和修订过程

《公路法》于1997年7月3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颁布至今已经修订了 5 次。法律的修订反映了法治的进步,也反映了时代的进步。作为一名公民,有必要了解和掌握每一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让我们通过一张图来回顾《公路法》的“进步”。

条款解读

本法共9章87条,主要包括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收费公路、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所称“公路”,是指城市道路以外的公共道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受保护的公路路产有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公路的等级划分

公路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公路的“三审批”

1.公路建筑控制区审批。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2.涉路施工需审批。一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三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四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五是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3.超限运输需审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公路“五不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文见附件:


作者:

延庆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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