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医科普丨药品也要分温区,常温储存是多少度?
2024-01-15 13:01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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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药学门诊逐渐走入公众视野,已成为患者和家属朋友们对药品相关问题进行咨询的重要途径。“大夫,我旅行时不小心将司美格鲁肽放在车内暴晒,之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人表皮生长因子外用溶液在使用后忘记重新放回冰箱储存,还能继续用吗?”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药学门诊,诸如药品储存相关的问题不计其数,今天,跟随药师一起了解药品储藏的那些事儿。

药品安全储藏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医院的门诊药房拿药时,经常会听到来自药师的“药品要冷藏”“药品要避光”等用药交代,了解药品的储藏要求可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减少因储存不当导致的疗效降低甚至是不良反应的发生,那么门诊常用药中都有哪些储藏要求,这些要求落实到生活中应该如何去实现呢?

影响药物稳定性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温度、光线、湿度、容器、氧气等,在日常生活中 尽量保证药品留在原包装内,不要放置在太潮湿的地方如浴室,在保证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影响药物稳定性的因素主要有 温度和光线

光线

光线可能引起药物的变化一般不是孤立的,其常常伴随着氧气、水分、温度等其他因素导致药物发生氧化、变色、分解等化学反应,在日常储存中建议将药物保存在原包装内避光储存,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光线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

特殊提醒

硝酸甘油口服剂型一般舌下含服,用于心绞痛急性发作,因其在抢救中的重要作用, 建议密闭避光保存于棕色玻璃瓶中,每3个月更换一次。

温度

温度是对药品稳定性影响较大的一项因素,过冷或过热都可能促使药品变质失效。我国药典提出明确温度要求的条件包括冷处、阴凉处、常温三项。

阴凉处

阴凉处要求温度低于20℃,未特殊说明时,一般默认药物可以在常温下储存。

常温

我国对常温的规定是10~30℃,但有学者发现需要常温储存的很多药品种还会有更加细化的温度要求规定,有些药品要求15~25℃,有些要求20~30℃,为方便记忆, 使用常温储存的药物时温度最好不高于25℃

特殊提醒

对于某些药物而言,说明书中只规定了储存温度的上限,如不高于25℃,但这并不意味着储藏温度越低越好,有些患者可能会将药品冷藏甚至冷冻,这样是不正确的×

过低的温度可能也会影响到如更昔洛韦眼用凝胶、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妥布霉素滴眼液、聚乙二醇滴眼液、氟米龙滴眼液、复方多黏菌素B软膏、夫西地酸软膏、卡泊三醇搽剂等。因此在储存药物时,切勿想当然,要按照药师或说明书要求储存药物。

冷藏药品

我国药典未规定冷藏的具体温度条件,但很多药品说明书中都会要求药品冷藏保存。根据美国药典、欧洲药典和各类药品说明书,冷藏一般指2~8℃。

常见的冷藏药品包括血液制品、蛋白多肽类药物、胰岛素类药物、生物制剂、活菌口服制剂、部分滴眼液,一些药品如胰岛素类药物、GLP-1受体激动剂(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度拉糖肽)、鲑鱼降钙素鼻喷剂等。 这些药品在未使用前需要放至冰箱冷藏,开始使用后需要常温储存。另一些药品如部分活菌制剂、外用生长因子等则需要一直保持冷藏状态。
对于部分药品未按规定要求储存可能导致的影响详见下方表格↓。在使用药品时应注意药师的交代及说明书的要求,只有按照规定储存并使用药品,才能保障药物的稳定性,进而保障疗效。

要求冷藏(2~8℃)的药品名称

及未按要求储藏可能造成的影响

供稿丨药学部 刘思彤


作者:

北京积水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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