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三地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挖掘培养三地优秀音乐作品和音乐人才,创建高水平群众性音乐活动的交流展示平台,北京市文化馆联合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河北省群众艺术馆、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文旅局,于2023年7月至9月,共同举办2023年京津冀百姓好声音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北京市文化馆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北京市音乐家协会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馆
北京市密云区大剧院
三、活动时间
初赛、复赛评选:2023年7月至8月20日
决赛评选:2023年9月14日
四、赛制安排
(一)赛区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北京、天津、河北3大赛区,由京津冀三地分别组织初赛、复赛。决赛在北京市密云大剧院举行。
(二)大赛分组
大赛分为少年组、青年组、中年组和老年组四个组别进行;
少年组:6周岁—17周岁
青年组:18周岁—35周岁
中年组:36周岁—55周岁
老年组:56周岁及以上
(三)赛程安排
大赛将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天津、河北赛区由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河北省群众艺术馆自行组织本地初赛、复赛,各组别报送2个节目参加决赛。
2.北京赛区由北京市各区文化馆(文化中心)负责初赛选拔。每区各组别共推荐4-5个节目参加复赛。
3.北京赛区复赛由各区文化馆提交参加复赛的节目视频,北京市文化馆统一组织,邀请专家进行线上评比,各组别分别评出7个优秀节目参加决赛,未晋级决赛的复赛选手将获得优秀奖。
参与复赛视频录制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25,码流不低于8Mbps;确保视频拍摄稳定不抖动,尽量全景一镜到底。
4.决赛在密云大剧院举行,由京、津、冀三地报送的选手按组别进行比赛,参赛出场顺序采用现场抽签决定。
(1)决赛时间:
2023年9月14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8:00
(2)决赛地点:
密云区大剧院
注:决赛时间、地点及形式,如有变化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各参赛单位。
(四)征集原创音乐作品
本次京津冀百姓歌手大赛鼓励参赛选手报送原创音乐作品。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将自动进入北京市文化馆举办的原创音乐大赛活动。
报送作品要求主题突出,注重思想性、艺术性、音乐性相统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作品的题材及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对唱、组合演唱、乐队演唱及五线谱、简谱均可。投稿作品应为2022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国家级、省级各类文艺活动中获奖的原创音乐作品。
五、报名方式
各单位组织选拔赛后,统一填写报名表,于2023年8月20日前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或jpg格式电子版文件及参赛视频到指定邮箱:
woaichanggedasai@163.com,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寄送至组委会。
六、参赛要求
1.凡在京津冀三地生活、工作的人员均可向所属地文化馆报名参加,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2.参赛形式:不分唱法,独唱、重唱、对唱、组合演唱、乐队演唱均可。
3.作品要求:时间长度不超过6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8人(含乐队人数)。
4.参赛选手所需服装、化妆、道具、伴奏(含乐队)等均自理。各地区报名选手需身体健康,无急性突发疾病史,如现场出现突发疾病,举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凡专业院团声乐演员及专业院校声乐专业师生不得参加比赛。
6.作品提交时请注明作品名称、演唱者、作曲者、编曲者、填词者、唱片公司(若有)、联系方式等信息。
7.参赛者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参赛者同意授权比赛方在比赛活动中使用。所提交作品版权归参赛者所有,比赛方对参赛者所提交作品版权不负任何责任。
8.选手参加决赛需要自备清晰高质伴奏,格式为可播放的音频格式,均不得有原唱(伴奏带如出现原唱取消成绩)。
9.可以使用乐队伴奏,伴奏人员和乐器需自行准备,并在报名表中注明。
七、评分标准及细则
(一)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积极向上,结合“吹响新号角,踏上新征程”主题,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音准、节奏正确,演唱与伴奏协调准确,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3.演唱者有科学的演唱技巧,包括有力的气息支持,清晰的咬字发音等;表演动作恰当,舞台表现力强;舞台服装得体,化妆适度。
4.原创作品要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作品主题鲜明,生动质朴,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评分细则
1.演唱满分为9.8分,采用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的方式进行,专家现场点评,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选手除演唱歌曲外还可进行1分钟才艺展示(形式不限),最高得分0.1分。
3.演唱作品属于原创音乐作品,最高得分0.1分。原创作品须在报名阶段提前注明,并为组委会提供原创词谱一份,供组委会及评委使用。
八、奖项设置
遵循广泛参与,积极鼓励的原则,为参与活动的选手和支持单位设立不同类型的奖项。
按组别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参与复赛、未进决赛选手获优秀奖,获奖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优先推荐参与后续第二十届“群星奖”赛事选拔。
大赛组委会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伟:18500033630
欧小玉:13810130220
座机:69082578—8406
十、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版权以及著作权归北京市文化馆及活动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人员的肖像用于摄像、电视播放、线上播放、摄影、识别以及其他方式的记录和记载,包括用于组委会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北京市文化馆及活动组委会所有。
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本次活动内容有变化的,或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吹响新号角 踏上新征程”2023年京津冀百姓好声音歌手大赛参赛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内容来源:北京市文化馆、密云区文化馆
本期责编:孙義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