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2006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它以出土都城建筑遗址和以甲骨文、青铜器为代表的文化遗存,系统展现了中国商代晚期的辉煌,被评为20世纪中国“100项重大考古发现”之首。
殷墟,历史上竹林茂密。相继出土以竹笋、竹根或竹林下的其它草木植物为食的竹鼠等动物遗骨骨骼,足以证明远古时期竹林之丰盛。但是,真正书写商代竹子文明的,还是甲骨文里的竹部文字,以及隐藏在青铜器背后的竹器物。
6000多年前的半坡遗址曾出土“竹”符号纹饰的陶罐,但是揭示“竹”部字家族却是殷墟甲骨文。有学者检索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发现商代各种甲骨文字中与竹器相关的字形就达到70余个,涉及竹器至少12类,带“竹”字旁的甲骨文字体有10多种。分析甲骨文里的竹部字,有两大特征。其一,“竹”用作人的称呼和地名。如甲骨卜辞文中的“竹侯”、“妇竹”、“妻竹”、“竹妾”、“母竹”等人称谓。李学勤在《试论孤竹》一文中也说:“殷墟甲骨文卜辞也有‘竹’,其中有些可能是‘孤竹’的省称。”据《史记·伯夷列传》:“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注引《索隐》:“孤竹君是殷汤三月丙寅日所封。”注引《括地志》还记,“孤竹古城在卢龙县南十二里。”据《史记·伯夷列传》是为孤竹侯国。1973年在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就曾出土商代晚期铜罍,上面亦刻有“孤竹”两字。
其二,“竹”成为为构字偏旁。如:簋,从竹,古代盛食物器具。《说文》:“簋,黍稷方器也”。从郭宝钧先生《商周铜器群综合研究》看,盘庚迁殷以前并未出土青铜簋,是殷墟时期新增的;矢,竹或木制的箭杆。《广雅·释器》:“矢,箭也”;箙,放置箭矢的袋子。《说文》:“箙,努矢箙也,从竹”;箕,从竹,本义为扬米去糠的器具。《说文》:“箕,簸也”;龠,竹制乐器。《说文》:“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宿,像人在屋内躺在席子上睡觉之形。《甲骨文字典》:“甲骨文(宿)像人寝竹席之上”;算筹,计算用具。《甲骨文字典》:“并连四枚竖直之算筹以表示四十之数”;册和典字都从竹,书写载体。《甲骨文字典》:“唯年代久远,竹木保存不易”。
竹质器物虽难留存,但安阳郭家庄160号商代墓还是出土了一件小竹篓,因为它置于圆尊之内。竹篓圆锥状,用细竹篾编织,工艺精细,一厘米之内有七根竹篾,专家推测竹篓应是沥酒渣的器具。精巧的竹器与青铜器一道,伴随着墓主人入土,其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呢?科研人员把殷墟妇好墓青铜器的铅同位素,与近300个中国矿铅的分布地作比较,发现与湖北铜绿山铜矿最为接近,也就是说殷墟青铜器的矿料有部分可能来源于铜绿山或邻近矿区。巧合的是,铜绿山出土的采矿工具和生活用具中,竹质遗迹和遗物数量不少,其中商代遗址中就有用于装载矿料的竹篓24个和竹篼篮1个,用于上下矿井的竹梯数个,用于井巷支护的竹席和竹席护壁若干,以及用于井下照明的竹火签若干。而在附近的铜岭山遗址也出土竹器56件,包括单提梁竹篓、竹筐、带蔑箍和竹楔的木桶,淘砂竹盘和竹火签等。
由此可见,商代竹器的使用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有竹篓、竹篮、竹席、竹梯、竹盘、竹索、竹火签等生产用具,簟、箕、筐等生活用具,簋等祭祀用具,箙、矢等竹制武器,册、典、算筹等文化用具,龠等竹制乐器。同时,“竹”作为象形文字,在商代已经属于核心词,并作为重要的偏旁参与造字,用于假借和形声,为构建起庞大的“竹”部字家族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字丨蓝晓光 图片丨网络 编辑丨鹏旭 孙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