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济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通报会,并公布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张某诉平阴县某村民委员会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张某在平阴县某村有一处鸽子养殖场。2018年,平阴县实施黄河滩区迁建项目,某村委会雇佣挖掘机对旧房拆除施工过程中,噪音较大,导致施工现场附近张某养殖场的鸽子因受惊吓部分死亡,大部分不能孵化。事后张某就赔偿损失一事多次找某村委会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某村委会赔偿损失共计42000元。
【裁判结果】
平阴县人民法院认为,某村委会在黄河滩区迁建项目用挖掘机拆除旧房时噪声过大,致使施工现场附近张某鸽子场内的鸽子受到惊吓,部分死亡,部分孵化受到影响。某村委会的行为侵害了张某的财产权益,应对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张某仅提交自行制作的损失统计表及视频不足以证实损失数额,且其明确表示不对损失数额申请评估鉴定,对其主张42000元的损失,不予支持。某村委会认可噪声确实给鸽子养殖场造成了损失,但经工作人员现场勘验核查,张某主张的损失数额明显过高,经村委会开会讨论决议,同意赔偿张某22400元,张某亦表示同意,法院予以确认。判决:平阴县某村民委员会赔偿张某损失22400元。
【典型意义】
噪声污染伴随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而产生,成为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突出短板。噪声侵权案件审理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与财产安全,应当予以重视。本案中,责任人因施工噪声过大致使张某遭受财产损失,在当事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且明确表示不对损失数额申请鉴定的情况下,依法认定施工噪声与张某养殖的鸽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赔偿数额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依法维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新黄河记者:陈彤彤
编辑:韩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