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里吃出蟑螂能索赔吗?谁来赔?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邓某诉某餐饮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在该案中,原告邓先生称在被告处下单的大碗牛肉拉面(以下简称涉案外卖食品)里含有蟑螂,并提供涉案外卖食品照片及录像,证明从被告处订购的商品中含有蟑螂。被告店铺辩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蟑螂是在被告店铺制作过程中出现的,也有可能是外卖配送过程中出现的。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邓先生所提供的证据之间形成证据链,其主张具有高度盖然性。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000元。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1日,邓先生通过某外卖平台在被告店铺下单了一份大碗牛肉拉面。在收到涉案外卖食品后,邓先生在餐盒中发现了一只蟑螂。在与被告协商赔偿问题未果后,邓先生起诉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偿1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费。邓先生提供了涉案外卖食品照片与用餐地点的监控录像等作为证据。
被告辩称,在自己完成外卖制作、打包到原告邓先生用餐之间存在外卖配送的过程,邓先生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涉案外卖食品中的蟑螂是在被告店铺制作过程中出现的还是在配送环节中出现的。事发后,平台已经对原告的订单进行了退款处理,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中,原告邓先生主张涉案外卖食品存在蟑螂,并提交相关照片、监控录像等证据,结合邓先生陈述的事实经过,其提供的证据相互之间形成证据链,可以印证其主张具有高度盖然性。被告店铺抗辩称蟑螂并非出自被告处,但并未提供证据佐证,对于被告该主张,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认定涉案外卖食品中存在蟑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餐饮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邓先生1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驳回了原告邓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李文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本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混有不洁异物食品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对规范网络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网络餐饮行业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同时,提示消费者在食用外卖食品时若发现问题,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凭证,如网络订单凭证、支付凭证等。在食品中发现异物时,应当注意保存好发现异物过程的相关证据,如录制发现异物过程的视频、保存就餐过程的录像等,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保存证据原物。若通过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可以保存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向外卖平台、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维权须以合法合理为限度,如果无中生有、恶意索赔,也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稿:李文超、任昱坤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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