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丨法官讲案例(二):网游停服,游戏道具损失该怎么办?
2023-10-18 22:36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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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普及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网络生态,2023(第九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邀请北京互联网法院录制“法官讲案例”系列视频栏目,对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专业解析。

大数据时代,纷繁复杂的网络虚拟财产应运而生。游戏道具是否属于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吗?在本期节目中,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助理李绪青将为我们讲解一起因网络游戏停止服务引起道具损失的案例。本案获评“2022年度中国网络治理十大司法案件”

游戏道具财产权案

具有财产利益属性的游戏道具

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成先生是某款手游的玩家,游玩期间一共向该款手游充值约20万元。2019年10月31日,该手游运营商发布停止游戏运营的公告,并表示会将游戏玩家历史充值总额的5%转移到其他游戏作为补偿。随后,成先生将涉案手游运营商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张被告停止游戏运营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退还尚未使用的游戏币折合3万余元,并赔偿因终止运营而失效的游戏服务折合100万余元及利息等。被告辩称,其终止网络游戏服务运营并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成先生与被告之间就涉案游戏的运营期限、终止情形、终止后责任承担等问题没有约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游戏道具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可以作为网络虚拟财产依法予以保护。某手游运营商停止运营涉案游戏的行为,造成了成先生涉案游戏账户内相关网络虚拟财产的灭失。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某手游运营商处分上述财产时,既没有法定的权利,也没有成先生约定的同意,因此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对于成先生的损失,可根据网络游戏道具的获得方式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由法定货币直接购买获得的游戏道具,在其没有兑换成其他游戏道具之时,成先生并没有获得对应的服务,被告应当赔偿该部分剩余游戏道具对应的人民币金额;经兑换或在游戏游玩过程中取得的游戏道具,即便游戏继续运营,也无法将该部分游戏道具直接兑换成人民币,鉴于成先生游玩涉案网络游戏,接受了被告提供的一定期限的游戏服务并享受了游戏乐趣,因此根据成先生游玩该游戏所充值的全部金额、游玩该游戏的期限等酌情确定游戏道具灭失的赔偿金额。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3万6千余元及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通过界定网络游戏领域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权利归属,阐明其保护边界,触类旁通、见微知著,进一步明晰网络虚拟财产的整体保护范围、侵权认定、损害赔偿等细节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法律的社会功能,指引社会公众行为,保障数字经济良好发展。

 

 

 

来源:中国互联网协会微信公众号

原文编辑:刘颂佳

本文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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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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