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个案子要上诉,是要分别寄给三位书记员吗?寄错了怎么办?”
“这次上诉我要提交很多新证据,邮费太贵伤不起……”
“我上周寄出上诉状,现在上诉进展到哪一步了?应该问谁呢?”
……
2022年8月1日起,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因为——您的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集约中心全包了!
为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便利当事人行使诉权,大力发展“互联网+诉讼服务”,提升包括上诉移送在内的判后事务工作质效,在前期试运行基础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8月4日起全面开展上诉移送集约化工作,具体工作由立案庭判后事务集约中心(简称集约中心)负责。
当事人在收到一审裁判文书后,可用微信扫描文书末尾二维码,填写案件信息,并在上诉期内将上诉状等全部上诉材料原件电子版发送至集约中心邮箱bzssz@bjcourt.gov.cn,无需另行邮寄纸质上诉材料。
上诉意愿收集
后续包括上诉状交换、上诉费收取、答辩状交换、诉费票据领取、移送电子卷宗等在内的一系列上诉移送工作,将由集约中心统一负责完成,当事人可随时拨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热线电话89082000、89082001或填写《诉讼服务联系表单》询问上诉移送工作进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
诉讼服务联系表单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关于全面开展上诉移送集约化工作的问答
1. 问:为什么不收纸质件啦?
答: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电子化上诉移送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高院机关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关于全面推行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的通告》,为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切实提高卷宗流转质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开展电子化上诉移送工作,作为对应的下级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高度重视,切实采取相应配套措施,确保电子化移送工作目标如期实现。而收取电子版上诉状等上诉材料即为相应举措。其次,收取电子版上诉材料可以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经济开支,邮件当天发出,集约中心当天即可收悉,极大提升上诉移送效率。最后,提交电子版上诉材料节省了院内材料交接环节,便于集约中心集约管理,切实保障上诉材料安全。
2. 问:我要提起上诉,应该分几步操作?
答:第一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判决书(裁定书)末尾二维码,输入案件信息;第二步,将符合规定的上诉状、当事人主体手续、委托代理手续等上诉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第三步,将前述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发送至集约中心邮箱bzssz@bjcourt.gov.cn,邮件名称为“一审案号+上诉状”。
3. 问:我怎么知道邮件有没有发送成功呢?
答:集约中心收到您的上诉邮件,会回复一个“收到!”如果邮件发送后三个工作日内,还没有回复,您可以拨打89082000或89082001查询。
4. 问:如果三天后才发现邮件发送失败,会不会贻误上诉期?
答:您可以将首次发送邮件的截图作为证据提交,不算超期哈。
5. 问:这个二维码是做什么用的,不上诉的话还需要扫描二维码吗?
答:如果您有上诉意愿,就可以扫描二维码并填写简要的案件信息,集约中心在收到信息后会为您提供更全面、细致的上诉服务。如果您不打算对一审裁判提起上诉,可以不用扫描二维码。需要强调的是,扫描二维码不能代替发送上诉邮件哦。
6. 问:发送了邮件,还需要给一审案件书记员邮寄上诉状吗?
答:不需要啦!掐指一算,是不是省了很多邮费呀。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到公告送达或涉外送达,我们的书记员还是需要联系您呦。
7. 问:如何计算上诉期呢?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期间从一审裁判送达次日起算;如果您是涉外或涉港澳台的当事人,上诉期为30天。如果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的,该期限顺延至假日结束后的次日。所以,请一定一定要在上诉期内发送上诉邮件呦~
8. 问:提起上诉,需要提交哪些上诉材料呢?
答:最重要的就是一份合格的上诉状啦!
🔷内容完整,载明上诉请求和上诉时间;
🔷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等符合耐久性要求的笔书写,规格为 A4 纸;
🔷当事人诉讼地位准确,并按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其他当事人(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列明;不服一审民事、行政、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立案)裁定提起上诉的,可以只列上诉人;
🔷上诉人签字或盖章:上诉人为个人的,应由上诉人本人在上诉状中签名的;上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上诉状中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涉外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提交由上诉一方当事人或有明确签署上诉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上诉状,上诉状为域外形成的,应附有公证、认证手续,上诉状为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针对一审裁判的主文提出,但一审遗漏诉讼请求未处理,或者主张一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除外。
此外,还需要提交上诉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手续,委托律师的要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件。
9. 答辩状也是发送邮件吗?
答:是的!请将盖章签字后的答辩状在答辩期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集约中心邮箱bzssz@bjcourt.gov.cn,邮件名称为“一审案号+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