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近一年审理的6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典型案例。会上,媒体记者围绕工作机制、典型案例等相关问题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进行提问,现整理如下。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提问
问:请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管辖具体存在哪些变化?
审判监督庭庭长、著作权委员会主任
冯刚回答记者提问
答:近两年存在两方面变化。第一个变化是,自去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根据该决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合同案件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案件的上诉法院调整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那之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以侵权纠纷为主要类型。
第二个变化是,今年1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的决定》施行,根据该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的上诉法院调整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日报记者提问
问:今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了“法护创新”工作方案,请问其中是否有针对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工作计划?
审判监督庭法官李志峰回答记者提问
答:今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护创新”工作已经顺利开展,在“三城一区”和重点园区建立了巡回审判庭和法官工作站,针对各园区的产业定位、创新特点和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统筹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调查研究和培训授课等工作。
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怀柔科学城巡回审判庭赴怀柔当地开展今年首次巡回审判,由宋鱼水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件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涉及板栗销售电商平台开发,突出体现了怀柔当地产业特色,众多来自怀柔科学城的科研单位和科创企业代表旁听了庭审。
此外,我作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官工作站的对接法官,有幸参与其中,通过持续深入和具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近期完成了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创行业司法保护的调查研究成果,并第一时间与园区企业分享交流。
之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计划在已设立的法官工作站及普法驿站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普法形式,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活动中,充分发挥现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及专利等不同保护制度的优势,为软件行业的创新主体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
中国贸易报记者提问
问:自去年管辖调整之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软件民事一审案件以侵权纠纷为主,请问在这之间是否有打击侵权、加强保护的典型案件?
审判监督庭法官宋鹏回答记者提问
答:今年4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及国际知名工业设计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被告是一家从事汽车发动机和重要动力总成设计开发相关的企业,由于该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的涉案工业软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支出80500元。
在该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规范证据保全程序、严守证据认定规则,在查明被告的侵权规模及涉案软件价值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及时有效地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展现了我国平等保护各国企业知识产权的决心与能力。
同时对于案件背后展现的行业风险隐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近期涉外工业软件侵权案件频发和我国自主工业软件,尤其是研发设计类软件市场占有率低的主要成因,从政府侧、法院侧、高校侧、企业侧多方联动、多措并举考虑,形成相应的调研课题信息报告。
编辑:陈雪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