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京0108执恢2443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2021)京0108执恢2443号
执行依据:
(2016)京0108民初15473号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8执异791号
被执行人:
石家庄洽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二环北路86号202室。
法定代表人:孙静。
张世贤,男,1973年7月19日,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91号47排8号,公民身份号码13010419730719****
执行标的总额:
本金104.3万元、违约金45万元及利息和案件受理费18237元,张世贤在其抽逃的297万元承担清偿责任。
未执行标的额:
本金104.3万元、违约金45万元及利息和案件受理费18237元,张世贤在其抽逃的297万元承担清偿责任。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给予被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或直接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三层海淀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电话:
18611018172
联系人:韩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