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李某某,多次吃“霸王餐”,获刑9个月!
2023-06-15 21:53 来源:  北京号
关注

近日

通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

被告人多次吃“霸王餐”的案件

法庭上

就被告人李某某

吃“霸王餐”的行为

公诉机关指控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隐瞒自己无力支付的真相

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某如何频吃“霸王餐”


2022年9月9日晚

李某某以自己请客为由

邀约朋友到秀山街道东大街一火锅店

消费了五百余元

期间

李某某的几个朋友陆续离开

李某某在结账时开始表现出异常

火锅店老板 杨先生:我们没有刷卡机,他说要刷卡机,我们拿刷卡机来又刷不出来,说微信支付扫这里,他说我们这个他扫不对,又用手机给他扫,还是扫不出来。


李某某在店里折腾了半个小时左右

一直不肯支付饭钱

火锅店的工作人员无奈之下报了警

最终

李某某的两个同伴分担了饭钱

根据警方调查

这已经不是李某某

第一次吃完饭试图逃单了

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民警 朱耀东:前后也有十多次至少,头几次我们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但是李某某在行政拘留以后并没有悔改的行为,甚至愈演愈烈。

2023年3月20日下午13点40多

李某某独自来到四街镇一火锅店

点了五百余元的菜品

随后声称自己要出门买烟

结果这一去就没有回来

饭钱也没付


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

李某某多次单独吃饭

或者以自己请客为名

邀约朋友在通海县秀山街道

四街镇、纳古镇的19家店铺

前后共计消费9154元

消费过程中

李某某以上厕所、外出买烟等

多种方式逃单

目前仍有

在17家店铺消费的8116元没有结清

法官提醒:“霸王餐”没那么好吃

由于李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及违法犯罪

此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后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庭上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

被告人李某某无异议

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李某某:重新改造,出来后重新做人了。

法院审理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并结合本案被告人所具有的情节

和悔罪表现

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此外 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

被害人17家店铺损失人民币8116元

承办法官 代自辉:没有付款离开了,偶尔的一次,情节不是太恶劣,这种情况一般会按照寻衅滋事来处罚。那么逃单费达到三千元到一万元,在全国范围来看,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汲取教训,诚信为本。

来源:玉溪广播电视台


编辑:杨蓉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


作者:

掌上春城


打开APP阅读全文
特别声明:本文为北京日报新媒体平台“北京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北京日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