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鲁1002执23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朴铁军、张革赓、威海海斯娣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申请本院对被执行人朴铁军、张革赓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被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依据
二、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三、悬赏条件
四、执行标的、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标的:本金475535元及利息;
五、领取条件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六、悬赏期限
七、本院郑重声明
八、联系方式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