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 西检院一案例入选北京市检察机关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典型案例
2023-11-07 10:40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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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北京市检察机关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典型案例。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归纳类案特点,梳理揭示金融犯罪常见手段,推动溯源治理,提示社会公众提高防范各类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金融检察职能作用,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此批发布的案例共有十件,涉及证券、银行、保险、信贷、外汇等主要金融业务,包括金融诈骗、证券期货犯罪、非法支付结算、投资型网络传销等各类金融犯罪案件,以及实质性化解金融纠纷的民事诉讼监督类案件。其中,西城院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工作目标,以惩治信用卡犯罪作为“小切口”,能动履职,维护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格局”,办理的郑某某伪造金融票证、信用卡诈骗案入选北京市检察机关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典型案例。

案例原文

郑某某伪造金融票证、信用卡诈骗案

——依法惩治涉信用卡犯罪,源头保护金融信息安全

基本案情

2017年至2018年间,郑某某应聘至某连锁超市收银岗位,趁收银之机使用读写卡器窃取结账顾客的信用卡信息。其间,郑某某在其住所内通过磁卡读写卡器、磁条卡(白卡)等硬件设备,使用应用程序,将非法获取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卡。后郑某某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在多地通过ATM机进行取现。经查证,郑某某通过上述方式盗刷他人信用卡钱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2019年7月10日,郑某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在其住所内起获伪造的信用卡共计290张(其中已被盗刷的有11张)及读写卡器等作案工具,在其电脑内提取出用于制作伪卡的信用卡信息。

诉讼经过

2020年7月26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2021年4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郑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一)强化证据审查运用,有力指控证明犯罪

被告人郑某某到案后拒不认罪,检察机关通过人物数据、信息数据、行踪数据“三对应”建立完整的客观性证据链条,成功办理“零口供”案件。引导鉴定机构对被告人电脑软件和读写卡器功能进行补充鉴定,确认被告人具有伪造信用卡的技术条件,同时查明了伪造信用卡的数据来源,追加起诉郑某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二)推动源头风险防范,保护金融信息安全

郑某某伪造信用卡实施盗刷行为的数据来源,系其在某大型连锁超市收银时窃取的顾客信用卡信息。检察机关从外在“病症”挖出内在“病根”,全面梳理超市经营活动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助力超市完善收银监管办法,加强员工普法教育,从源头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斩断伸向老百姓钱包的“黑手”。

文稿:李梦迪

制作:徐昊


作者:

西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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