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角斗中的文明与野蛮
2024-05-27 20:57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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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延续七百年之久的人与人、人与猛兽互相搏杀的角斗表演,其野蛮残暴世所罕见。尤其显示出野蛮精神的是,罗马人为了从中获得更多快感,对角斗活动场所、角斗者身体、角斗表演、角斗价值进行了具有文明特征的美学和观念的装饰。它体现出文明成为野蛮的附属物和工具,借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就是“淋漓尽致地刻画了罗马帝国时期隐藏在人类壮丽浮华、光彩夺目、装腔作势的表面背后的残酷无情的灵魂”(阿尔文·J. 施密特:《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2页)。

 角斗表演极其野蛮残酷

作为祭祀亡灵仪式的角斗表演习俗,是从外地传入罗马的。罗马的第一场角斗表演出现于公元前264年。此后,角斗规模逐渐扩大、方式更加残忍,并从祭祀仪式演变成大型公共庆典和公共娱乐活动,展示出罗马人在主办、欣赏角斗表演时的野蛮。

罗马人用鞭子、烙铁等刑具逼迫角斗士互相残杀,而许多角斗士既无面罩又无盾牌抵挡利剑。观众狂呼:“用剑砍他,用鞭子抽他,用火烧他!他为什么害怕剑?他为什么不敢大胆砍杀?他为什么死得那样不干脆?”“群众用尖棒刺失败者,看他们是否装死。若是装死的,群众便用木槌击打他们的头部。另一些人用钩子把尸体拉出场外。”负伤或者战败的角斗士可以竖起小拇指表示投降,观众见状会把大拇指翘起或弯下,吼叫杀死他或者为他求饶。罗马皇帝克劳狄在角斗场看到“偶尔摔倒在地的角斗士,尤其是脸上没有头盔遮盖的渔网角斗士,他都下令杀死他们,因为他想看看他们临死时的面部表情”。罗马人还让癫痫病患者“狂饮在格斗场上被处决的犯人伤口流出来的血”。一些人“在格斗场上吃野兽肉”,吃熊肉和牡鹿肉时,“那熊身上沾有它在搏斗中撕碎的人的血;牡鹿在格斗士的血中打滚”,“带有尚未消化掉的人内脏的熊肚肠,是人们追求的俏货”。107年,罗马皇帝图拉真仅在4个月中就举行了5000次角斗比赛,10000名角斗士参与,10000头野兽和家畜被杀。这10000名角斗士中,至少有一半人当场死亡,众多角斗士因伤重而死。为了保证足够的角斗士人数,有时未成年人也被送到角斗场。

角斗士通常都是奴隶、罪犯、战俘,他们被罗马人视为“粗俗的,令人憎恶的,在劫难逃的,堕落的……完全丧失财富的人,没有价值、没有尊严的奴隶,几乎不配成为人”。他们接受角斗培训时住在特设的营房里,生活艰苦、粗陋、残酷。主人用鞭子、烧红的烙铁、脚镣维持纪律。罗马时代一名角斗士留下的描写他初进角斗场的文字令人触目惊心:“处决了的人的尸体已经在竞技场上陈列着,领导一支向自己的死亡进军的队伍。希望用我们的血邀宠的表演主办人就座了……一个人在磨剑,另一个在敲打一堆火里的一根根铁条,用这些东西检查角斗士有没有装死;桦条从这面抡过去,皮鞭从那边抽过来……号角悲鸣预告我必死无疑,抬死人的担架抬了上来……到处都是伤残、呻吟和鲜血”。

因为不愿意经受“厮杀、表演的痛苦和羞辱”,罗马曾经有29名角斗士在表演前的晚上互相掐死了对方。一个角斗士在表演前进入厕所,“一把抓住那根头儿上有一块海绵的棍子,在罗马那是作为手纸用的,然后杵进自己的嗓子眼里,把自己憋死”。战死在角斗场的角斗士,大多数年仅18—25岁。

 利用文明成果对角斗予以装饰

既然角斗表演极其野蛮残酷,那么我们来看一看,罗马人是怎样用文明成果来装饰这种野蛮无比的角斗表演的。

第一,宏伟壮观、富丽堂皇、堆金砌玉、精雕细琢的建筑装饰。我们以罗马最著名的圆形角斗场为例。它遗存的残破身躯,至今仍以其宏伟壮观震惊世人。这个椭圆形的建筑物,长564英尺、宽467英尺,以80个拱门为基础,用四根连续柱式的结构,升到140英尺的高度。建筑物表面镶嵌着大理石,装饰着各种雕像。内部是巨大的凹形斜面,围绕着60—80排大理石座位。通道、走廊和楼梯都设计得非常精巧。座位上方有很大的活动凉篷,在必要时放下来防止日晒和雨淋,利用喷泉使空气不断保持清新,同时使用大量香料保持气味芬芳。大角斗场的摆设用黄金、白银和琥珀制成。防护野兽的网用金线编成,柱廊全都镀金。用来区分观众的台阶,也布满价格昂贵的、用美丽石子做成的马赛克镶嵌。护墙正上方,是平台或大理石的高台,在装饰华丽的座位上,坐着元老院议员、教士和高级官员;再往上,就是一种特别的包厢,皇帝、皇后坐在象牙和金质装饰的宝座上。

第二,如梦如幻的灯光与激动人心的音乐装饰。如果角斗在夜晚举行,会有一大圈灯光从上面照落在角斗场上和观众身上。乐队在节目更换时演奏乐曲,并配合搏斗的高潮奏出令人激动的激昂曲调,“整个场面上死亡的乐曲声在轰鸣”。

第三,角斗士节日盛装和礼仪装饰。表演开始时,角斗士身着镶金边的紫色短外套,由马车载着围绕角斗场游行。进入场地时,他们要面向皇帝,伸出右手表示敬意,高喊:“吾皇陛下,将要死的人向你致敬。”他们的头盔、盾牌、护肩、护腿或许还有护臂是“堂皇的”,“大多数头盔装饰华丽,浮雕着‘野蛮人’向‘罗马’女神膜拜的头像”。

第四,戏剧装饰。某些角斗表演居然还让角斗士装扮成演员,在戏剧表演中被真实地杀死!史料记载,一个名叫奥尔甫斯的角斗士打扮成吟游诗人,身穿华丽长袍,在角斗场欢快地弹着乐器。表演开始时,现场用于角斗的猛兽和家畜都像着了魔似地听他的吟唱。突然之间,熊向他走来,将他撕成碎片!

第五,“宝贵”“高贵”观念的装饰。罗马人用这些观念从精神上装饰角斗表演:被判死罪的人在角斗中所受的痛苦,可以警示别人不要犯罪;直面创伤和死亡的角斗,可以激发斯巴达式的勇武美德;经常目睹流血和战斗的景象,能够使罗马人适应战争的需要和牺牲;观看角斗能够使男人视负伤为高贵,蔑视死亡;犯人被迫去搏斗,让人们懂得,即使面对痛苦与死亡,也要服从纪律。

第六,宗教礼仪的装饰。罗马帝国的宗教界把角斗活动视为宗教庆祝的适当方式,并以庄重程序举行。守护女灶神的修女和祭司在角斗场前,都拥有荣誉席位,主持角斗活动的罗马皇帝也是国教的最高祭司。

文明装饰野蛮的原因

罗马时代这种文明装饰野蛮的现象,有其历史原因。

第一,罗马社会极度缺失生命意识。生命意识指珍视人的生命、不忍用暴力伤害和杀害其他生命的意识。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生命意识。比如,古代中国的“惨怛之心”“恻隐之心”,就是典型的生命意识。罗马时代,虽然有微弱的生命意识,曾有一些人批评角斗活动的残忍,但就整个罗马社会而言,生命意识极度缺失。首先,当罗马共和国开始走上扩张道路后,这个原本以农业立国的国家逐渐变成以对外杀戮和抢劫立国。野蛮的对外军事掠夺成为罗马公民的基本生活方式,其杀戮、俘虏、贩卖的被征服者数量之大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其次,整个罗马社会充斥着残害人的身体和生命的野蛮风气。比如,下列处决犯人的方式大肆流行:让大象践踏犯人;让犯人与猛兽搏斗;把赤身裸体的犯人用铁链拴在木桩上,任凭经过专门训练的野兽乱撕乱咬。而罗马人一直喜欢观看这类死刑场面。又如,古罗马“普遍存在杀婴陋习”。那些生下来残疾或体质虚弱的婴儿,通常被溺死。在这种社会氛围里,出现任何野蛮现象也都不足为奇了。

第二,文明的发展为装饰野蛮提供了需求与条件。罗马通过扩张战争获得的巨额财富,使其富裕到了穷奢极侈的程度。全社会奢侈纵欲之疯狂,骇人听闻。罗马人的建筑工程技术、器具制造技术达到了很高水平。公民兵从扩张战争的战场上回国后,不事农耕,待在城市饱食终日,有足够闲暇。这一切决定了罗马人既有强烈的奢侈享乐需求,又有满足这些需求的财富、技术和时间。所以,私人住宅、公共建筑、用餐场所、居民衣饰、日用器物等,都讲究华美装饰。吃饭时一般都观看表演,角斗就是宴会时的娱乐表演形式之一。公共活动一般都有乐队奏乐。大型角斗活动是整个社会的狂欢节目,对其进行装饰就自然而然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作者:姜南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5月27日第28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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