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招聘人数
18人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报名截止时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及法律相关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报名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
报名方式
填写《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资格审查及政审材料。具体报名方式请登录北京法院网(http://bjgy.chinacourt.org可点击阅读原文跳转)查阅。
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月收入约6000元-7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78000元—11904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详细招聘信息见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北京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https://mp.weixin.qq.com/s/annfMYuHHGzhpKyaVwCMUg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5月10日成立,下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按法律规定管辖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辖区内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近年来,一中院向中纪委、最高法等中央机关、国家部委及北京三中院、四中院、知产法院输送优秀干警180余人,先后涌现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北京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首都劳动奖章”等先进典型,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模范法院”“北京市公务员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先进法院”,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