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已成为居民,近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也与日俱增,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年上升,为此,小亦为您整理一份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电动自行车火灾特点
一是火灾发展迅速;电动车电池故障后在30秒内就可以出现明火,2分钟内就能将电动车上塑料等可燃部件引燃。
二是产生大量致命烟气;电动车火灾产生的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一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并具有减光性、炙热性等特点,会对被困人员的逃生产生不利影响,一旦吸入极易使人昏迷,甚至窒息死亡。
三是短时内高温可达上千度;3分钟火焰温度可达到1200度,能够快速引燃周边可燃物使火灾蔓延扩大。
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
(一)车辆共性风险
1、车辆电气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保养检查,易出现电气线路绝缘皮磨损或老化破裂,增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风险。
2、老旧电池不及时更换;电动车电池因寿命原因,长时间使用易造成内部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3、购买廉价、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这类充电器会持续采用强电流充电,导致蓄电池高温、极板腐蚀,引起线路起火或电池发热、释放易燃助燃气体发生爆炸,产生发热、短路、接触不良、起火的风险远远高于合格电池。
4、使用参数不相匹配的电池和充电器。电池和充电器参数不匹配会导致电池充电过程中电流、电压超过线路承受极限,导致线路过负荷引发火灾。
5、车身可燃材料较多。电动自行车外壳塑料通常采用易燃材料,鞍座皮革、坐垫聚氨酯以及轮胎橡胶等均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火势蔓延迅速,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导致人员中毒或火烧伤亡。
6、无证、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各种各样的假冒伪劣及不合格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以其低于原厂配件数倍的价格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这些伪劣产品的火灾危险性远高于正品配件。
(二)车辆特性风险
1、擅自改装车辆线路。改变电动车上原有合格线路,改装插接件处未做防水防尘处理,线路受震动摩擦易破损发生线路故障,负荷较大时线路过负荷发热或线路连接处氧化污染电阻增大发热引起火灾。
2、擅自增加电池容量。私自扩大电池容量,导致车辆原有线路无法满足扩容后的正常使用,易发生线路故障、过负荷从而引发火灾。
3、擅自拆除限速保护。擅自对电动自行车限速线路进行拆除,导致车辆行驶中电流过大、热量增加、线路老化加速,火灾风险增大。
4、擅自增加电路负荷。私自改装原有电路,或追求时尚个性在车身增加灯光、警报和音响等装置,都会增大车辆电气线路负荷,导致电气线路加速老化或破坏。
5、擅自增加载重负荷。私自更换电动机、控制器等部件,增加了电动车的安全隐患。
(三)日常使用风险
1、充电时间过长。过度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
2、多车同时充电。当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时,会导致电压不稳,增加消防安全隐患。
3、私拉乱接充电。私拉乱接充电,未安装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易造成充电线路过载、发热或短路,从而引发火灾。
4、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沿楼梯间向上蔓延,导致向下疏散逃生人员伤亡。
5、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安全出口,导致向外疏散逃生人员伤亡。
6、室内停放充电。电动车一旦起火,会迅速爆燃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火焰易引燃室内其他可燃物,造成火势扩大,烟气弥漫室内,让室内被困人员窒息,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7、夜间超时充电。凌晨至黎明这段时间往往是人们睡熟的时候,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及时发现,甚至来不及逃离。
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一)家庭、个人防范指南
1、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2、购买质量合格的电池、充电器。在购买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时,在正规渠道购买,不贪图小便宜。
3、不擅自改装、扩容电池。电池出现问题时,选择在正规维修店面进行维修,不随意改装、扩容电池。
4、不随意更换不匹配的电池。电池更换要选择在正规门店进行,更换前需确认电动车额定电池功率、备选电池额定功率,确保电池和电车相匹配。
5、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楼梯间内及室内存放电动车。
6、切勿超时充电和过度充电。车辆充电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
7、做好电动自行车维护保养。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类故障,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
8、绝不私拉电线,在正规充电处充电。车辆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径,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
(二)社区、单位防范指南
1、建设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实行集中存放的场所,电动车和自行车分开存放,并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2、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3、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4、严厉查处违规改装行为。组织开展电动车违规改装转型检查,对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6、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加强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宣传。
7、组织建设自防自救力量。加快建设街道办、村委、社区网格的联防队、护村队等自防自救群众组织,加快建设城市微型消防站,形成战斗力,一旦发生火灾,就近快速展开灭火疏散行动。
(三)销售门店防范指南
1、出售正规合格产品。销售门店要做到源头把控,在售产品要保证品质,遏制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2、拒绝出售改装车辆。加强在售产品管控,发现改装车辆,拒绝出售。
3、拒绝提供改装服务。用户提出的改装要求,要严词拒绝,并对其宣传改装车辆的风险
4、提供车辆保养服务。用户购买车辆时,应对其说明车辆保养的重要性,并配备相应的保养服务。
5、提倡电池应换尽换。用户购买车辆、维修车辆、更换电池时,应对其说明电池使用寿命,对于超期电池,提倡应换尽换。
6、废旧电池集中处理。更换的废旧电池,要集中进行回收处理,不可二次包装销售。
7、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提高自身及用户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法条
一、《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十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约定,按照规划用途合理、安全使用物业
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五)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
第九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查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五)项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综合自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