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东城区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现对12月15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兴化西里16号楼底商一手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2.安定门内大街320号成都芋儿鸡(交道口店)消杀记录不全;
3.交道口南大街92号聚点便利店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4.沙滩后街6-1号便利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5.东中街红杉公寓南侧彩票烟酒超市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6.东直门内大街10-3号簋街龙虾(通乐总店)部分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7.东四十条甲34号沪江香满楼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8.朝内南小街193号李氏修脚店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9.朝内南小街18-23号中粮肉食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10.珠市口东大街11号五粮液大厦1层南国小厨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消杀记录更新不及时;
11.西花市大街132号1层李先生牛肉面大王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2.东花市大街东区1号小潘烧烤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
13.光明路7号底商门框卤煮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4.金鱼池中街2号院11-19鑫梦幻理发店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15.天坛东路46号红桥市场B1楼吉野家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6.沙子口路72号楼底商72-2坤资美发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17.鼓楼东大街192号稻香村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8.鼓楼东大街190号2号1层鲍师傅糕点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19.宝钞胡同59号奥士凯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
20.青年湖南街12号楼便民生活超市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戴口罩制度落实不严格。
东城区各市场主体应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工作制度,坚决落实好各项防疫举措,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共同构建更加牢固的东城区市场防疫领域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