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培训现场
为深入贯彻《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近日,北京市检察院举办“京检实务论坛”民事检察业务专题讲座,就“虚假诉讼构成与认定的法律问题”采取视频方式进行专题培训。本次培训为全市公、检、法机关首次就虚假诉讼监督进行的同堂培训,近200人通过现场和视频参训。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长、三级高级法官李加玺进行授课
本次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长、三级高级法官李加玺进行授课。全市民事检察和刑事检察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及相关基层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培训,市检察院邀请对口援助单位青海玉树州检察院和新疆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同步参加学习。
图为培训现场
培训内容以“虚假诉讼罪具体适用的几个问题”为主线,结合立法背景,通过大量实践案例对虚假诉讼罪的规范体系、行为特征及定罪量刑标准全面进行解读,同时针对“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以及刑民交叉案件等当前虚假诉讼罪查办实践中的疑难和前沿问题,给予详细论证和深入解读,讲授内容详实全面、生动形象,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实践意义,受到全体听课人员的高度认可。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就办案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共同任务。在司法实践中加强协作配合、协同发力,是保证办案效果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培训和交流,对于进一步促进公、检、法参训人员准确把握虚假诉讼案件实质、统一对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切实提升虚假诉讼案件查办质效,发挥了积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