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暑大暑,上蒸下煮”
近日,全国晴热高温来袭
北京最高气温已达35℃左右
高温天气不仅让人们感到不适
工作、学习效率降低
而且还会造成中暑
全国各地已出现热射病致死病例!
热射病
热射病是高温相关急症中最严重的情况,即重症中暑,是由于暴露在高温高湿环境中身体调节功能失衡,导致核心温度迅速升高,超过40℃,伴有皮肤灼热、意识障碍及多器官功能障碍的严重致命性疾病,一旦发生,死亡率极高。
对于劳动者来说
高温保护事关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今天法官带你了解
高温津贴相关规定
勿让高温保护成“纸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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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是什么?
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2012年6月,人社部等四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发多少?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Q1
高温下还能户外作业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等措施: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Q4
室内工作能拿高温津贴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Q3
上夜班能拿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用人单位即使在夜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Q4
冰棍饮品能代替高温津贴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所有人
趁“热”收下这份
夏季防暑指南吧
外出防晒
尽量避免长时间在烈日下或温度较高的环境中活动,如果必须外出,应做好防晒措施。
室内防暑
室内保持通风,可借助在地上洒水,使用电风扇、空调来降温,但空调温度不宜过低。
健康生活
多喝水,减少高脂饮食,增加富含优质蛋白、维生素等的食品摄入,保持充足睡眠。
供稿:顺义法院
出镜:王超
编辑:魏晶莹 姚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