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把控不严,管理混乱,某建设公司平添多起诉讼。判决作出后,法官并未就此揭过,而是在梳理类案诉讼成因、争议焦点和裁判结果的基础上,向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近日,海淀法院收到了某建设公司的回函。
自然人马盛承包了某建设公司开发的安置房项目,并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多家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供应商按照约定供货后,马盛和某建设公司均未支付货款,故多家供应商诉至法院。某建设公司认为,合同为马盛私刻项目章自行签订,未得到公司授权,不认可与供应商存在采购合同关系。马盛则认为合同是以某建设公司名义签署,应向某建设公司主张权利。
经审理,法院结合证据材料和缔约过程,认定供应商与马盛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最终,法院判定由马盛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驳回供应商的其他主张。这起案件,只是海淀法院近日审结的,因供应商与某建设公司分包商合作引发的多起案件中的一件。
“在多起类案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该类案件的争议可归因于合同主体混乱、代理情况不明等。虽然最终未判令某建设公司承担责任,但我们认为其作为项目发包方,存在自查整改空间。”海淀法院民事审判四庭法官王多说,“此类案件涉及的下游供应商较多,若能从源头解决问题,将极大减少案件双方当事人维权的成本和时间。”王多法官和助理张艺凡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深入分析和归纳,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某建设公司提示风险。
“以司法建议的形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对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助力行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王多法官介绍道,“工程分包作为民营企业参与建设工程的一种最为直接的方式,规模发展迅猛。某建设公司是以房地产开发等工程总承包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大型集团化上市企业,及时总结梳理其涉诉案件反映出的经营风险,并以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整改意见,有利于帮助其进行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为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海淀法院向某建设公司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深化合规自查,规范施工队伍建设。加强对下属工程项目部、施工队伍的管理,做到权责分明,防范管理疏漏。二是强化分包审查,严格考察分包资质。既要审查主体资格,也要审查施工能力。防范违法分包引发的法律风险,切实保护供应商权益。三是细化印章管理,加强印章管理监督。项目章的使用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内部公章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部印章回收、封存、销毁制度;缩减项目印章数量,规范各类项目部印章的适用范围。四是把控项目进展,勤勉履行合同义务。对于项目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遵守商业交易规则,严格审慎,诚实信用。
“公司存在项目把控不严、管理不规范等情形,以至于疲于解决争议纠纷,也实际为违规经营、管理混乱付出了沉重代价,导致公司利益被非法侵害、纠纷不断、负债累累,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困难……”在给法院的回函中,某建设公司表示法院的司法建议切中要害,提出的自查、管理措施务实有效,并根据司法建议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组织公司员工认真讨论学习;二是全面停止内部承包经营模式,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因前期内部承包经营引发的内部纠纷;三是及时进行项目结算,保证自身不拖欠下游工程款、材料款及劳务费等;四是全面吸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依法合规经营。
“司法建议为帮助企业树立审慎合规经营理念,助力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供了更广阔的路径,”收到这份回函,王多法官说道,“希望加强司法和自治的良性互动,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为社会贡献司法智慧的重要途径。该份司法建议是法官聚焦行业管理,坚持能动司法、保障分包商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之一,接下来,海淀法院将继续提升商事审判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为辖区内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