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冯刚: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023-01-09 10:05 来源:  北京号
关注

挥别极不平凡的2022年,承载希望的2023年已展开新画卷。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冯刚受邀参加了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权监管周刊的迎新年、话版权活动,与版权业界、学界、司法界的专家、学者以及部分地方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畅谈如何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以及版权行业将如何在新机遇中展现新作为,在新挑战中实现新突破,向着新征程新目标勇毅前行。

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著作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审判监督庭庭长 冯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现上述目标需要《著作权法》提供保障。

全面落实新修改《著作权法》“加大保护力度”的价值导向。新修改《著作权法》增加了确定损害赔偿的方法,调整了适用顺位;增设了惩罚性赔偿;大幅提升法定赔偿额上限,新增了法定赔偿额下限;增设了举证妨碍制度;增加了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体方式。以上需要在司法审判中准确把握,正确适用,发挥作用。

全面落实新修改《著作权法》“体现时代特色”的总体要求。新修改《著作权法》规定了“视听作品”的作品类型,同时对视听作品进行了区分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著作权归属规则。在司法审判中,应如何准确识别视听作品中的不同类别,如何妥善协调不同归属规则的冲突,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规制。希望在未来的实施条例或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

依法界定客体性质和权利内容,确定法律适用的条件和顺位。当前,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的法律保护需求强烈,但有针对性的法律保护规则尚不完善。对于“新客体”、经营模式、经营利益的保护案例可谓“百花齐放”,但对于客体性质和权利内容可能缺乏法条依据;在涉及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知识产权领域内部不同法律关系的问题上,未能依法确定适用法条的条件和顺位。希望理论界深入研究,制定专门法律或专门的程序规则和实体规则。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22年1月5日第5版

作者:冯刚


作者:

知产北京


打开APP阅读全文
特别声明:本文为北京日报新媒体平台“北京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北京日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