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经济关系。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依托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多元调解机制,将劳动纠纷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自2009年成立以来,共成功调解案件万余件,为职工直接挽回损失4亿余元。
赵某从一家人力资源顾问公司离职,但公司一直未按照约定向赵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到诉求后,第一时间为赵某开通了仲裁立案绿色通道,经过调解员多次协调,赵某与公司在调解中心达成调解意向并签署了调解书,约定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由人力资源顾问公司一次性向赵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5000元。
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魏岩:“经过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咱们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约见双方当事人来仲裁,接受面对面的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当天就可以出具调解书。”
为了让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2012年起与区劳动仲裁部门联合办公,在调解中心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法律援助站,成立以来为职工进行免费咨询19221人次,免费代书14171人次,挽回直接损失1500多万元。
通州区总工会权益部副部长徐靖:“通州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时刻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成重中之重,自2009年成立至今,共调解成功案件1万余件,涉及职工2万多人,为职工挽回直接损失4亿余元,同时我们还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办事流程,满足职工多元化需求。”
记者:王乙晴 王鹏威
责任编辑:李佳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