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下层女性研究
2023-08-23 15:21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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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以往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集中于历史上的上层女性,目前学界仍缺乏一部较为全面而深入反映清代下层女性的生活环境与生存能力、家庭归属与自我认知、两性关系与社会交往、压力应对与法律意识的著作。本研究以489件清代四川南部县、巴县档案中的以女性为主要当事人的案件为基础,利用其中呈现的丰富而生动的史料,探讨社会阶层、性别观念、官方意识形态、经济和文化的变迁以及女性的自我觉醒,如何共同塑造了清代下层女性的群体形象,希望以此完善学界对下层女性的认知,使其与中上层女性一起构成传统中国女性的历史全貌。

本书除“绪论”外还包括七章正文和余论。

“绪论”中追述了从妇女史到性别史研究的主要阶段、主体成果、已形成的研究规模和达到的学术成就,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既作为本研究的学术史梳理,也指出该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本书的创新空间。

第一章“州县档案中的清代下层女性群体形象”。本章通过将州县档案中分散而零碎的反映下层女性生存环境和生活状态的史料一点点补缀起来,尽量还原真实客观的下层女性群体形象,呈现她们区别于上层女性的特点、她们的生存困境、道德认知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归属感,为读者初步勾勒清代下层女性的群体肖像,也为后续章节的逐步深入论述做好铺垫。

第二章“下层女性的夫妻关系”。对于普遍早婚的下层女性而言,夫妻关系可能是其一生中最重要的关系。“素好无嫌”是档案中常用来表述夫妻关系和睦的词语,体现出下层百姓平淡而和谐、困顿中蕴含着温情的夫妻关系。但是,由于我们使用司法档案做研究,史料中呈现的往往是夫妻间的矛盾与纠纷并因此闹上公堂。美国学者黄宗智指出:“除了兄弟阋墙导致分家外,夫妻争执显然是村庄调查中反映出来的最常见的一种纠纷。”贫困、性格和体貌的不匹配都会引发夫妻矛盾和冲突;不少下层女性给男性做妾,而妾的介入,也往往使得家庭矛盾更加复杂和升级。本章的目的在于从夫妻关系入手,进一步探讨女性的家庭关系和地位、生活状态和生存策略。

第三章“泼出之水:清代下层妇女与娘家的关系”。本章以婚姻为纽带,讨论下层女性在娘家和婆家之间的矛盾认同。娘婆两家基本构成女性最主要的生活场所、亲属关系和情感归属。按照儒家观念的要求,女性婚后应以夫家为主,“非有大故”不回娘家,但本章通过具体档案揭示了与上层妇女一样,下层妇女婚后也与娘家保持了较为密切的联系,不同的是,亲情与利益的纠葛成为下层女性与娘家关系的主要特点。

第四章“女性与基层社会”。从本章起下层女性将跨出家庭的范围,进入其所生活的基层社会场域。相较于深居闺阃的上层女性而言,下层女性无疑在行动上享有更大的自由,她们可以走出家门,游走于乡村和县城、场镇和集市之间。本章探讨基层社会给女性的日常生活提供哪些资源、带来哪些影响,女性如何利用这些家庭以外的资源扩大自己的生活圈、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达到她们在家庭内部不能满足的诉求。

第五章“‘妇愚无知?’:下层女性的涉讼策略与法律意识”。尽管清代法律规定家中有成年男子时女性不得发起诉讼,但档案显示不少女性在有丈夫或成年儿子的前提下仍发起诉讼,且多数案件得到了县官的受理。尽管常被县官斥为“妇愚无知”,但实际上下层妇女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性别和年龄弱势来博得县官的同情、逃脱法律惩处、赢得有利于自己和家人的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女性的诉状和供词是难得的她们第一人称的史料表述,尽管其间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下层女性对自己行为、境况和意愿的表述都很值得我们关注。

第六章“特殊的‘交易’:‘卖婚文约’及其民间和法律效力”。清代,有大量家庭因贫困等将妻子或儿媳嫁卖,但由于“嫁卖生妻”是非法行为,嫁卖过程中所签署的“卖婚文约”也就相应不具有法律效力。本章利用南部县档案中收录的“卖妻文约”探讨此类文约的内容和要素,它们何以进入司法档案,文约本身的意义何在,以及其在民间和法律层面的效力有何不同。

第七章“死亡的性别隐喻:女性自杀案件的民间处置与司法干预”。学界关于女性自杀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与贞洁相关的自杀行为,对于贞洁原因之外的自杀则关注甚少。本章利用巴县档案中的86件“非贞洁类”女性自杀案件,探讨那些由于“生活琐事”而自杀的下层女性看似简单的自杀原因背后所蕴含的较低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以及难以跳脱的生存困境。夫家亲属、官员往往对女性自杀持不解和反对态度,认为她们的做法有亏妇德并诱发不良社会风气。尽管女性自杀多属“无判罚”类案件,但报官并履行司法流程对家属而言还是非常必要的。当男性因不关注而导致的不理解,对女性的自杀行为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时,就将其归咎为“遭遇邪祟”,这也是女性自杀问题在社会和司法层面所蕴含的深刻而独特的性别隐喻。

余论“档案与性别:州县档案中的下层女性建构”。本书利用州县档案研究下层女性,那么作为司法档案被记录下来的“文本”,是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清代下层女性的言行和思想?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到档案对女性的记载?除官府和参与诉讼的男性之外,女性本身对档案记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本部分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探索,试图将档案文本还原到其产生过程和社会背景之中,回答下层女性形象是如何在司法档案中被建构起来的,也作为笔者利用司法档案研究下层女性的理论总结。任何史料都不是完全客观的,当我们利用司法档案研究下层女性时,应时刻对影响史料形成的因素保有清醒的认知。

 

清代下层女性研究:以南部县、巴县档案为中心

毛立平 著

ISBN:978-7-5227-1713-5

2023年5月出版

定价:88.00元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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