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丰台法院召开第二十四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发布了《丰台法院赋能“两区”建设、助力倍增发展—涉新类型融资类纠纷审判白皮书》(2020年——2023年上半年)(附典型案例)。
近年来,丰台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回应“两区”建设中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的司法需求,着力打造专业金融审判团队,优化金融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作用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丰台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俊宝介绍,此次发布的白皮书以近三年全市新类型融资类案件作为分析样本,结合审判经验对新类型融资类案件进行深度梳理和总结,与丰台法院服务“两区”建设的相关意见、措施以及典型案例同步发布,以期为各类主体更好地做出企业融资决策、提升发展水平提供指引。
据白皮书显示,常见新型融资类案件类型主要有互联网融资涉诉案件、供应链融资涉诉案件、信托融资涉诉案件、中小企业私募债涉诉案件等。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丰台法院受理各类融资纠纷案件近两万余件,其中包含融资租赁类纠纷853件,股权融资类纠纷513件,担保类纠纷451件,票据类纠纷1637件,借款类纠纷16666件。涉新类型融资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各方争议大、诉讼程序节点多、对司法裁判的示范效应依赖度较高等新特点。
丰台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徐冲介绍,面对涉新类型融资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丰台法院在对区内各大金融机构、新型科创企业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为丰台区“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两区”建设保驾护航的实施细则(实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服务“两区”建设助力高精尖产业发展十四条措施》等文件,通过构建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新型融资类案件研判机制、电子诉讼机制、“企府院”多层联动对接机制等,不断提升金融案件审判水平,不断探索源头化解纠纷路径,进一步发挥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有效引导融资主体进入规范化发展的良性轨道,探索可复制的丰台经验。
围绕股东债权融资、新型保险业务、公司对外担保、多层融资关系、合伙型私募基金等领域容易产生的法律问题,民事审判三庭赵晓蕾法官现场通报了《近年来丰台法院审理的涉新类型融资纠纷典型案例》并结合案例做出了法官提示:建议金融和市场监管机关要强化监测预警,积极推进新型融资市场格局的快速发展,加强协调治理,凝聚保障辖区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各类中小企业要警惕市场投融资风险,理性融资,谨慎入市,严控企业法律风险,提高防范能力,有效应对风险,及时保障安全;广大个人投融资者和金融消费者要审慎选择间接融资渠道,做好风险测评,合理规范直接融资模式,提高增信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消费机构,确保投资安全。
“‘两区’建设是中央支持北京开放发展的重大政策,是‘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一子’,丰台法院将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聚焦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定期整理、分析和发布司法大数据研究报告等方式为区域性、行业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两区’建设,为丰台区实现倍增追赶、跨越发展贡献力量。”郭俊宝说。
来源 丰台时报
记者 曹言湖 通讯员 杨士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