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好,这里不允许散发广告宣传单”。随着执法队员的到来,一名女士赶紧将一沓广告宣传页往自己包里塞。
而在此之前,她正在向等在门口接孩子放学的家长,发放广告纸和印有“艺术培训”字样二维码的小扇子,并热情洋溢的地介绍自己的培训内容。
近日,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一些书法、美术等培训机构赶着上下学高峰期蹲守在校园门口发放宣传页,严重影响了校园周边通行秩序。执法队员连续几日于放学高峰期间在校园门口进行盯守,终于将非法散发小广告的人员抓了现行!
“这本来道儿就窄,我们家长接孩子都没地儿停车,这人还弄俩电动车停校园门口,真添堵。”一名等候的家长向执法队员抱怨道。
体育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现场取证后,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并将其各类印刷品予以暂扣,并处以两百元罚款。
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此提示,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图/文 刘满清 赵齐 审核 范培纲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