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作为全国法院15家单位之一、北京唯一一家法院进行工作做法汇报。
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张家湾人民法庭履行法定职能开展调解工作的生动实践吧!
张家湾人民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张家湾人民法庭认真落实市高级法院关于“多元调解+速裁”和12368“一号响应”诉源治理工作要求,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需求,通过“能动司法止纠纷于前端——向前站位促治理于未病——汇集合力解纠纷于诉前”三环递进“抓前端、治未病”。
坚持能动司法
止纠纷于前端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一线预防调处矛盾纠纷的“前哨”“堡垒”作用,结合辖区实际需求,构建“法庭—镇街—村社”三级解纷网络,促进矛盾源头预防,纠纷多元化解,诉讼一站式服务。优化法庭工作职能,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立案诉服、调解速裁等职能一体下沉至法庭办理,矛盾纠纷化解不出辖区。镇街设立解纷中心,一站通办。选派党员干部、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行政调解力量等入驻,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登记、案件查询等一站式服务。铺设村社解纷站点,服务到家。培育村级解纷联络员,为村社配置专属解纷二维码,群众通过扫码即可获取法律咨询、多元解纷、在线诉讼等服务。
坚持向前站位
促治理于未病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专业保障作用和地域联络优势,为市级专项治理难题提供“法律参考”,为基层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法律建议”,为辖区发展大局做好“法律保障”。对接法律需求,主动融入北京市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与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和街道乡镇市民诉求中心建立两级对接,联合办理12345市民诉求中的涉诉涉法问题和重难点工单。与属地党委政府建立双向联络,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对接司法保障需求,派员入驻棚改项目指挥部,就拆迁腾退中的法律及政策答疑,推动纠纷现场化解。深入推进 12368“一号响应”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积极响应各类社会治理主体在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过程中提出的诉源治理需求。锚定源头治理,服务保障城镇化建设。结合通州区作为北京市撤村建居改革试点,重点关注村转居中集体土地和资产处置、农转非等法律问题,及时开展类案研讨分析,有效统一裁判尺度。
坚持非诉挺前
集合力解纠纷于诉前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矛盾纠纷分轨化解,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和一站式建设,简单纠纷诉前调解,类型纠纷快审速裁,疑难纠纷精审细判。汇集多元解纷合力,突出纠纷诉前化解实效。广泛吸纳人民调解、行专调解等调解资源,扩充退休干部、律师、代表委员等解纷力量,“三化管理+五微培育”提升调解质效。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实质化对接,为非诉解纷提供司法保障。推动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辖区内覆盖率100%。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在线申请、快速办理,为非诉解纷提速增能。
供稿:通州法院
编辑:纪欣蕊 郭进
审核: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