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顺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四级调研员潘徐春带队为木林镇一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及九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授牌,木林镇副镇长张伟娜参加。
潘徐春一行首先为北京绿富农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颁发北京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牌匾,随后为张振江家庭农场、刘楠家庭农场颁发北京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牌匾,并与木林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经营情况、发展规模等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经验交流。
潘徐春强调,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发展要求高、社会责任重,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要珍惜荣誉,通过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内在素质和外在竞争力,持续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要正视差距,完善农民合作社运行机制和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以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质量安全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做大做强;要立足自身,积极谋划发展项目,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及带动农户发展方面持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持续实现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式,已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木林镇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强对示范经营主体的指导、扶持与服务,强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进一步整合农村资源,开展系列农业科技、农业技术、农业发展、农业管理、农业生态以及法律政策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有实力、懂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能人”队伍,力促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作者:木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