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是绿色建材使用带动产业绿色发展的规定:
本市推进绿色建材认证与结果采信,定期发布产品信息与应用情况,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其他建筑工程优先选用绿色建材。
法律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方面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明确: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京双碳办〔2022〕9号)提出绿色建材使用、绿色建筑建造方式、建材绿色供应链建设、建筑砂石绿色基地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到2025年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等工作目标。
条文精释
绿色建材认证,是由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标准和程序进行的认证活动,是由国家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具备“安全、质量、节能、环保、降碳和健康”特征的建材产品,属于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中的范畴,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建材有关应用要求的采信范围。
本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对绿色建材认证结果进行采信,并制定相关使用管理办法,在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绿色认证建材,要求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
北京做法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科〔2015〕162号),推动北京市绿色建材发展和使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印发《关于北京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6〕82号),积极组织绿色建材相关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广泛普及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知识,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升行动,为企业举办免费培训,逐步提高消费者和企业对绿色建材的认知和应用水平。
我市绿色建材的推广使用,主要是通过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采购、使用绿色建材,形成了良好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氛围,从而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建设工程选用绿色建材。2022年,朝阳区、通州区列入国家第二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并先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供稿部门:节能建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