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进一步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强力推进“断卡”行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将6月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名单进行曝光,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01

姓名:徐**
身份证号码:440105********4517
户籍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榕景四街
开卡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徐某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跑分”,并邀约他人提供银行卡“跑分”。徐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02

姓名:李**
身份证号码:530121********0014
户籍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开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金源大道支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5月,李某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嫌疑人使用。李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03

姓名:段**
身份证号码:532527********2938
户籍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白水镇
开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昆瑞路营业所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段某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进行转账使用。段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04

姓名:祝*
身份证号码:340828********051X
户籍地: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店前镇
开卡银行:中信银行泉州晋江支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5月,祝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分子“刷流水”。祝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05

姓名:张**
身份证号码:532624********1336
户籍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八布乡
开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栗坡县八布乡营业所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张某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嫌疑人收款使用,并将手机银行电话邮寄给对方进行转账使用。张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06

姓名:孔**
身份证号码:530381********3734
户籍地: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文兴乡马龙村委会
开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茨坝支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孔某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嫌疑人使用。孔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07

姓名:吴**
身份证号码:350423********201X
户籍地: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温郊乡
开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三明清流支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吴某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嫌疑人使用,获得违法所得报酬。吴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08

姓名:刘**
身份证号码:532331********241X
户籍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恐龙山镇
开卡银行:交通银行南京新港开发区支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刘某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收款使用,获利1010元。刘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09

姓名:祝**
身份证号码:532623********1179
户籍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兴街镇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祝某某帮助犯罪嫌疑人进行存取款操作从而获得收益。祝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0

姓名:李*
身份证号码:360121********3970
户籍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泾口乡
开卡银行:中国银行永修支行营业部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5月,李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刷流水”并取现。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1

姓名:韩**
身份证号码:530302********2103
户籍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
开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珠街乡营业所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韩某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获利3600元。韩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12

姓名:罗**
身份证号码:532123********2815
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小河镇
开卡银行:所巧家农村商业银行小河支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罗某某提供名下三张银行卡帮助他人汇款。罗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13

姓名:杨**
身份证号码:530128********4212
户籍地: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开卡银行:禄劝彝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屏山分社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6月,杨某某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移资金。杨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14

姓名:周**
身份证号码:533325********1217
户籍地:云南省怒江州南坪县兔峨乡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5月,周某某将多个朋友的电话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周某某因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元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呈贡警方根据涉“两卡”违法犯罪的作案手段和作案情节,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刑事处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如下:
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违反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两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呈贡警方提示
1.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不仅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能因为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3.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呈贡警方发布
责编:李晓梅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