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日起,河北省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方便河北省参保人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自8月2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河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微信公众号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点击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模块,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和使用。
◎共济授权方式
在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与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近亲属使用共济账户支付医药费用,也可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参保人可选择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厅”“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
◎操作步骤
1.我的共济人员管理
第一步,在账户共济管理页面,点击首页底部的“添加我的近亲属”。第二步,进入添加近亲属页面,填写近亲属姓名,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生成个人承诺书,完成“添加近后点击亲属”。
2.查看授权给我使用的近亲属
第一步,在账户共济管理页面,本人信息板块右上角点击“授权给我使用的近亲属”。第二步,进入授权给我使用的近亲属页面,即可查看相关信息列表。
3.个人账户共济消费记录查询
第一步,在账户共济管理页面,点击“账户共济消费记录”。第二步,进入账户共济费用记录页面,即可查看相关信息详情。
(来源:河北新闻网)
编辑:张燕梅